人民參審
國民法官首件酒駕致死案二審改判,以450萬和解換減刑為5年6月
二審法院表示,此案一審判刑7年2月,需要尊重國民法官的判決。要求判4年實在太輕,但考量雙方已在後來達成和解,且被告主動賠償被害人家屬,因此撤銷原判決,改判5年6月。
【圖表】國民參審制一週年:16案件審結,國民法官判的有比職業法官更重嗎?
律師觀察,國民法官不是長期常態面對各種案件,會比一年要面對數百件刑案的職業法官更謹慎思考要不要接受檢辯雙方的主張。當國民法官認為辯方所提的主張不合理時,他們在量刑時可能會比職業法官「下手更重」。
首件國民法官參審的「思覺失調症殺人案」判決12年,入獄前住院治療3年
法官認為鍾男犯案當下確實受急性發病的影響,不過犯罪情節仍屬嚴重,面對生活中的不順利還是可能以暴力手段紓解不滿。審酌鍾男的生活情況、品行、加上鍾母願意原諒寬恕。殺人罪的法定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殺害直系血親可加重二分之一,法官認鍾男的刑期可下修,最終討論出12年刑期。
國民法官首起精障殺人案辯論終結:檢辯攻防殺父是否出於「選擇」,共識先治療5年再服刑
檢方和辯方在最終言詞辯論時,聚焦在鍾男的殺父動機是否出於「對父親長期懷有恨意」做出選擇,律師強調「沒有證據證明他的殺意來自恨,他的內心在想什麼,我們都只能推測」,檢方則認為不能把所有言行問題都歸因於思覺失調症發作:
台版柬埔寨案4主嫌罪名高達2811項,舉證就要24天,法院判准不行國民法官參審
相較於過去幾案已經宣判的國民法官案件,通常只有1位被告、1位被害人、1至2項的起訴罪名,且犯罪現場單純,證據數量較少,多數都能在1週內完成審理。此案的案情著實極端龐雜。
司改6年多項新制民眾有感,滿意度首度超越不滿意,司改會:未達國際標準、莫自滿
以台灣民意基金會的長期性民調結果來看,從2017年5月到2029年5月,民眾對司法不滿意度都在五成以上,直到2020年12月不滿意度開始往下,但仍有47%民眾不滿意司法,但到了2023年5月,不滿意度線跟滿意度線呈黃金交叉,不滿意度約為4成,但滿意度接近5成。
北市酒駕致死案國民法官參審開庭:檢辯關鍵爭點在「有無自首」,員警出庭作證還原現場
因酒駕而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李男假如合乎自首要件,將可以減輕一半刑期,也就是1.5年以上。出庭作證的警察表示,李男一開始情緒激動且否認自己開車,不過根據現場影像,警察後來再問一次時李男回答:「對,我酒駕,我承認」。
北市酒駕案國民法官選任完成:到庭比例略高於新北,下週正式開庭審理
檢辯雙方日前就透過共同討論出一份問卷,避免存有偏激思想或特定偏見的素人擔任國民法官;內容包括詢問國民法官候選人平常的媒體閱聽習慣、價值觀、開放心態、是否會對於判有罪有壓力等。
人生有多難,量刑就有多難:法官如何決定關幾年?國民法官會不會變「恐龍」?
曾參與模擬法庭的國民法官不約而同地直言,「量刑」是最難的,定什麼罪通常可以討論出共識,但要「關幾年」想法經常落差很大;每個人對時間長短感受認知都不同,被告要如何能「確實被懲罰」或「不要被毀掉整個人生」之間,國民法官內心會有許多拉扯。
全台首件國民法官案出爐:台中直銷業務員因獎金殺同事,將選出6人共同參與審判
依照規定要避免國民法官預斷,因此承審的合議庭暫時不會接觸案件完整卷證。分案後依照過去模擬的經驗與案件繁簡不同,需要1至2個月時間進行證據能力、傳喚證人的準備程序,再選出6名國民法官與1至4名備位法官進行審理。
司法院民調:全程參與的國民法官在實際體驗後,對司法審判「非常信賴」從2成提升至近6成
劉小姐分享擔任國民法官的經驗,她表示,一開始對是懷疑的,「沒有法律專業背景的人,真的可以做好國民法官嗎?」但在全程參與模擬法庭後深刻體會到,台灣的司法經常被認為是不接地氣的;但將來民眾可以直接參與審判,近身參與司法審判運作,要批評也會更有所本、貼近真實的。
國民法官法完成三讀:年滿23歲可任國民法官,出庭可領日費、但需要注意什麼?
三讀條文規定,進行國民參與審判的案件,由法官3人及國民法官6人共同組成國民法官法庭,共同進行審判。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須年滿23歲,且為地方法院管轄區域內居住4個月以上的國民,預計2023年上路。
陪審、參審各黨團協商無共識,立法院展開「國民法官法」表決大戰
民團認為執政黨執意推動參審制,國民法官將被職業法官的意見左右,影響判決;民進黨團則認為,民團引進陪審制的主張變革過大、風險也較高。
《陪審員們》:若被告一半機率有罪,一半機率無罪,那是有罪還是無罪?
本片以韓國2008年第一次人民參審的案件為主軸,雖然片名叫《陪審員們》,但事實上,韓國這套制度兼及參審和陪審制,並不完全和英美法國家的陪審制度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