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津
外观
華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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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山西布政使司右參政 | |
籍貫 | 直隸常州府無錫縣 |
字號 | 字濟之,號蹇齋 |
出生 | 天順二年(1458年)正月二十八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錢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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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津(1458年—?),字濟之,號蹇齋,直隸常州府無錫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應天府鄉試第一百二名舉人。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中式丁未科會試第三百四十二名,三甲第二百零九名進士[1][2]。授松滋知县,遷刑部主事,改户部,监通州倉。晋员外郎,正德三年(1508年)六月奉命查常德府香炉洲等处庄田[3],出为廣平府知府,十二年(1517年)正月升山西布政司右参政[4]。
家族
[编辑]曾祖華誴;祖父華俊;父華暄,母蔡氏。具庆下。兄華溢、華澍。弟華潚、華瀚[5]。
参考文献
[编辑]-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256–258. ISBN 978-7-307-07043-1.
-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三十九》:正德三年六月,命户部员外郎华津仍查常德府香炉洲等处庄田七处,共六百三十馀顷,给赐荣王。时津已奉敕清查,王所乞新乐等村土田矣,至是王复有所乞,故有是命。
- ^ 《无锡县志》:华津字济之,成化二十三年进士,授松滋知县,奸人挟藩府以榷民财,津寘之法。遷刑部主事,改户部,监通州倉。中监私人请事不应,衔之,奉敕勘田常德,既行而有后命,遣人追与之,牒至,则津由水道还矣。时刘瑾方扇虐,及见津于左顺门,但顾谓曰:华先生来何迟也?竟不能有所加。出守广平,请蠲常赋外,民不能供者数事。太仆丞议收养马民所免地税钱十之五,津曰:民困于马已甚,以若所复,犹不足紓其累,况又收其半耶?白巡抚寝之。邯郸县每秋,水至辄坏城郭,津曰:山水本挟西河横流,舍河而事修筑,虽劳無益。乃改河上流,北注之璋,害遂息。仕终山西参政。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成化二十三年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