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虧食安法修法中的「舉證反轉」與「非財產上的損害賠償」,這次黑心油事件的團體訴訟才出現曙光,若沒食安法修正,黑心油官司恐怕凶多吉少,塑化劑就是慘痛經驗。
從前陣子一連串食安風暴以來,雖然大統油、正義油品案、北海油案等都被檢察官以「詐欺」提起公訴,但對於最大的受害者 ── 消費者而言,還有哪些管道可以討回公道?
團體訴訟就是一個選項。
提出團體訴訟很簡單,只要有受害民眾20人以上,經由行政院消保處評鑑為優良的消費者保護團體,就可以提起團體訴訟,而目前台灣能提團體訴訟的消費者團體就兩個:消基會和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
消基會副董事長游開雄自嘲,他說自己大概是台灣處理消費者團體訴訟經驗最豐富的律師了,早在921地震中「博士的家」團體訴訟案、2001年的阿里山小火車意外一案、2004年的東高停車場案、亞歷山大健身俱樂部案,到先前的塑化劑案、胖達人的團體訴訟都是經他手處理。
團體訴訟的好處與壞處?
游開雄提醒,雖然消費者可提團體訴訟,但這是與廠商和解賠償無門下採取的最後手段,因為在提團體訴訟時,通常得考慮下幾個風險:
第一,得研判勝訴的機率,畢竟這是打官司,在法庭上的結果都有可能有變數。
第二,官司就算能打贏,能否拿到賠償又是另一回事,法律上叫「實現債權」,如強冠和北海於檢察官扣押時,發現沒什麼財產,就算勝訴消費者能得到的實質賠償也有限。
第三,通常團體訴訟歷經的時間會很長,如此一來是否符合成本效益?游開雄似乎語帶保留,像是他經手的亞歷山大健身俱樂部無預警倒閉一案,雖然早已被民眾淡忘,但是2008年提起團體訴訟案到現在一審都還沒判。
雖然團體訴訟有以上諸多風險,但其好處就是免除訴訟程序上的複雜,以亞歷山大健身俱樂部而言,團體訴訟的消費者就高達一萬兩千多名,若個別人提訴訟程序,法院早就癱瘓掉了。
那團體訴訟「食安問題」呢?
而在食安問題的官司上,有著舉證的困難。
比如吃了某些食物拉肚子後,必須有消費證明(如發票)和診斷證明,民眾提出這兩樣東西之後業者就必須負起「舉證」的責任,也就是必須證明自己的商品沒問題,而法律上有一句諺語:「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也就是舉證方通常在法庭上是處於劣勢。
這乍聽之下對消費者有利,但在實際的訴訟上卻有其困難,例如塑化劑一案,毒性化不是立即可確認的因果關係,所以沒能有立即的診斷證明,如此一來,即便塑化劑是毒性化學物質,因取證的困難,原本求償24億,到後來只能判賠120萬。
黑心油一案更是如此,受害舉證更加困難,游開雄苦笑說:「你今天吃了黑心油,對健康的損害去醫院能驗的出來嗎?」
不只難以有診斷證明之外,黑心油事件中,連購買證明(如發票)因時間已久,很多人也拿不出來。(不過調電子發票和大賣場的消費紀錄是一個辦法)
還好去年11月18日修改的《食管法〉中,改變了舉證因果關係的責任,只要有相關病狀,加上有購買證明,廠商就得有舉證的責任,廠商得證明那些病狀不是他們產品造成的,而不是消費者證明這些病狀和吃了該產品有關。
還有一招:可求償精神上的傷害
另外在這次團體訴訟中另一個策略是,除了求償財產上的損害(也就是買了黑心油商品上的賠償,有發票即可證明),還有非財產上的損害(也就是精神上的傷害)。
但非財產上的損害若沒有醫院的診斷證明也難以判定,「還好目前新修改的《食安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無法證明非財產上的損害時,可以請求一個人500~30,000元的賠償,理由是業者欺騙消費者,損害了消費者的『自由權』,就可請求精神上賠償。」游開雄如此解釋道。
這次對黑心油廠商提起的群體訴訟是消基會中動員義務律師歷來規模最大的,一開始就分成三個官司(頂新正義、強冠、北海),影響到的食品品項就有一千多項,牽涉到的廠商就有五百多家。
消基會已於4月15日向法院提起告訴,針對頂新牛油、頂新正義豬油、強冠、北海及其相關廠商等共51家業者做連帶求償,這件訴訟求償金額達1億8百多萬元。
消基會表示,這次訴訟案在北、中、南進行訴訟,動用的義務律師多達百位,這些都是前所未見,由於取得購買發票等消費證據之困難,讓眾多受害消費者無法加入此次團體訴訟,但經過消基會與民眾共同的努力,仍集結了884件申訴案件,希望能為廣大消費者的權益發聲,喚醒社會的公益之心。
多虧《食管法》修法中的「舉證反轉」與「非財產上的損害賠償」,這次黑心油事件的團體訴訟才出現曙光,若沒《食管法》修正,黑心油官司恐怕凶多吉少,塑化劑就是慘痛經驗。
這次除了消基會外,台灣消保協會也代受害的國中小,向高雄、台南、彰化地院提團體訴訟,求償30多億元。
不過近來頂新油品無罪案的判決恐影響求償,彰化縣消保官張啟昱說,這樣的判決讓人深感遺憾,也重挫為消費者爭取權益的信心,對頂新的團體訴訟恐白忙一場。游開雄表示,頂新案主要是因為成品檢驗符合標準,在無法舉證有害人體健康的情況下,法官判決無罪,但進口非食用級飼料油已是事實,縱使經過精煉合乎審查標準,也絕對不可取,衛福部應該針對油品原料建構一套標準,且擴大成品檢驗項目,以免業者透過科學方法鑽漏洞。
責任編輯:羊正鈺
核稿編輯:楊士範
2014年,台灣的代表字是「黑」;2015年一轉眼剩不到一個月了,除了抵制頂新,消費者難道還是只能吃「精煉後的大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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