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罪推定》,是由華視與公視台語台共同出品的台灣首部台語律政劇。於2024年8月11日首播。在九月登上網飛後,隨即在各國戲劇的夾殺下,登上戲劇排行榜前三名,是台劇在網飛上的難得佳績。

本劇以台灣知名冤案「徐自強案」的故事改編,劇中人物全為化名,講述許雁青律師在接觸楊明德案件後,因為楊明德僅因共犯之供詞,而無實質證據,就被判處死刑,認為該案件是冤案,並提請上述。

經歷種種過程,最終使楊明德沉冤昭雪。過程中許律師發現自己對抗的,不是體制問題,而是台灣司法官的偏見問題。原本簡單的故事,拍成了落落長的八個小時,其中夾帶對父權觀念的批判,以及對台灣人文議題的雲端式觀察與期待,使原本本該精彩的律政戲,成為又一次的新興台劇比比皆是的,充滿自以為是的人文關懷,與編導的自嗨。使原本可以成為好劇的題材,又成了失敗之作。

故事梗概

《無罪推定》的故事,以蔡黃汝飾演的菜鳥律師的視角,切入冤案。她在求職時受到台灣司法界的潛規則,處處碰壁。後來憤而進入專為冤案平反的人權機構後,幫已被判處五次死刑的楊明德洗刷冤情。這樁棘手案件,身為新人的她,配合由鍾承翰和莊凱勛飾演的人權律師,進行案件的重審。

而所謂虛構的楊明德案,判決過程與細節與改編的藍本徐自強,如出一轍。1995年,房屋仲介商黃春樹被綁架勒贖,最後被撕票。嫌犯黃春棋落網,並供稱陳憶隆、黃銘泉、徐自強,跟他一起共謀犯罪。黃銘泉後來在泰國被暗殺,其他三人被判死刑。徐自強主張投案,卻遭受刑求。並因為共同正犯之自白,而無實質證據的情況下,被判死刑。後經律師聲請釋憲、檢察總長5度提起非常上訴,獲得再審機會。最終於2015年9月1號,歷經21年,於更九審被決無罪定讞。

楊明德案與徐自強案,差異極少,從共同被告幾次更改口供,到全無證據直指徐自強殺人,共犯牽涉徐自強是因為想拖延審判,以至於郵局、龜山到大直的交通狀態等,都完全照翻。

這當然是忠於真實案件,但實際上卻減損了本劇原本可以帶出的台灣社會案件的本質,與人性的縱深。

冤案得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