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去年(2014)年中,歐洲法院做出一項重要判決,要求世界最大的網路搜尋公司Google必須接受人們提出「刪除個人網路資料」的請求。對歐洲社會來說,這意味著一種新型態人權的確立:被遺忘權(right to be forgotten)。法院認定,對於自身負面或過時的個人身份資訊的搜尋結果,人們隨時有權利要求Google刪除。

然而,這個判定引起一些紛爭,有不少人擔心這種權利可能導致特殊的「網路審查」模式,更因此傷害西方社會一直以來引以為傲的「言論自由」傳統。由於法律框架仍不明確,目前這個判決的有效範圍僅限於歐洲,所以當你/妳在歐洲使用Google Search搜尋個人姓名的時候,下方會出現這樣一排斜體字樣:「我們依據歐盟資料保護法的規定移除了部分搜尋結果。」

各國對於此一判決都十分注意,特別是個人權益與資訊自由之間的衝突關係。雖然這是近來許多研究關注的主題,然而更值得追問的是:為何個人資訊的遺忘與否會在此時成為一種權利?這個權利的興起,是否意味著我們的時代正在發生重大的轉變?我們應該怎麼思索它?

資訊也有哲學?

這些問題,其實正是近十年逐漸興起的資訊哲學(philosophy of information)(中國譯為「信息哲學」)的主要關懷。當Google為了因應法院判決,籌組一個由各領域學家參與的論壇,當中出現一位身份特殊的學者-哲學家Luciano Floridi

他在英國牛津大學執教,可以說是這十幾年來資訊哲學的主要推手。事實上,早在1930-40年代,隨著電腦的崛起,哲學家已經注意到資訊的重要,但當時多半將注意力放在如何使用資訊,或者人工智慧的資訊計算是否能夠重現人腦等問題。一直要到1990年代中期,Luciano Floridi才將「資訊」本身的確立為一個哲學主題,一方面探問資訊的本質為何,另一方面也研究資訊與個人、社會的複雜關係。

如何思考資訊,首要問題自然是本體論上的(ontological):資訊是什麼?一個最尋常的答案,便是「資料」(data)。生活在當代社會中,我們對於一切事物的認識,幾乎全都來自各式各樣的資料。從某種材質原子結構,到發生在地球另一端某個國家的新聞事件;從外太空某個行星的紅外線光譜,到某種人類體內的細菌數量,所有一切都是資料。

這類資料自古至今皆有(例如物體的顏色與硬度),但隨著科學技術的巨大進展,現今我們所能獲取資料的質與量,已經遠超過以往只能依靠人類天生感官所獲取的。更重要的是,由於現今資料鮮少直接倚賴個人感官,因此變得更準確也更穩定,也更利於群體的交流與溝通。

網路與資訊哲學

網路(the Internet)將這種資料轉變為一種可以流通、交換的「資訊」。正如原文information所示,其中的字根inform即是「告知」的動作-如果資料是「靜態」的,那麼資訊顯然具有更多「動態」的意含。

網路更對資訊產生了雙重作用:

  • 它讓資訊的傳播與累積快速增長,推動了所謂「資訊爆炸時代」。
  • 它促進了我們對於資訊再現世界的能力的信任,並把資訊同等於世界。

一個簡單的例子是網路購物,我們並不直接碰觸也未親見商品,而是透過電腦上的像素色彩、長寬高的尺寸數字、材質或做工描述來選擇與購買。對於未曾生活在資訊時代的人來說,這是一種難以想像的購物經驗,也是一種難以理解的資訊體驗。

我們很快可以想到,躲藏在這種資訊快速交流現象背後的,實際上是一種所有資訊的共同基礎,簡單地說,就是0和1這樣的電子信號。當所有資料都能夠被翻譯成這種共通的「元語言」,它們才能透過電纜線與電磁波傳遞和交換,成為名副其實的資訊。

換句話說,資訊本身可以被視為一種元語言、一種世界的「基底」,因此對於資訊的探問同時也是對於世界的探問,這也是為何Floridi認為資訊足以成為哲學思考的專門對象。以至information前方能夠加上philosophy of的字樣,甚至能把其他哲學項目納入其中,因為一來資訊哲學本身擁有哲學中最為強大的概念語匯,二來對於任何事件的解析都需要資訊才得以判斷,例如倫理學中經常討論的道德情境就需要以各種資訊(以及資訊是否完備)作為基礎。

資訊就是,或者造就世界

這樣的資訊世界,正在挑戰我們既有的認知與思考模式。例如,資訊正在打亂真實(reality)與虛擬(virtuality)的分界。因為世界能夠被轉換為資訊語言,所以真實世界也能夠透過資訊語言被重新生產出來,讓我們得以身歷其境,這便是我們經常聽聞的「虛擬現實」。

更令人驚訝的是,我們能夠透過信息「製造」一個過去從未存在、我們也從未經歷的世界。想想正在開拍第二集的熱門賣座電影《阿凡達》(Avatar)吧!如果有一天虛擬現實科技進展到不再需要透過某種特殊眼鏡來呈現,而是能夠投射一整個讓我們生活在其中的阿凡達世界,那麼到時候我們還能清楚分辨虛擬與真實嗎?

即便我們仍有方法做出區分,更有趣的問題是:是否仍有必要做出這個區分?答案很可能是否定的。現今的我們大多時間都生活在與自然隔離的人造世界中,即便觀看的自然風景也多是經過人工打造與修飾,但我們依舊相當習慣這種人造世界、也鮮少質疑它的必要。那麼,誰說這樣的態度不會出現在未來虛擬世界中呢?

當生活世界與資訊本身越來越難以區辨的時候,我們很快就會想到一個隨之而來的問題:我們自身是否也由資訊構成?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麼我們應該如何理解個人「被資訊化」的意義?這對我們的生活又有什麼影響?

仰賴資訊的自我認識與形塑

如果世界能夠被資訊化,那麼接下來我們要問的是:我們是否也是/能變成資訊?答案很可能是肯定的。人類「身份」:我是誰?我如何?這些問題目前也已成為資訊哲學的熱門議題。

簡單地說,我們經常透過資訊來認識自己,途徑或可分為「向內」與「向外」兩種類型。做健康檢查時,我們獲得各種X光或超音波照片,也拿到不同的儀器數據與檢驗報告,這些資訊都在告訴我們那些很少能夠以個體感知碰觸到的體內世界,透過這些資訊我們越來越瞭解自己的健康狀態;實際上,我們觀看數據,而非感受自我。

這種向內的自我認識不只在於生理,也在於心理。當越來越多關於人類認知的探索皆是透過腦神經研究而獲得理解、當越來越多心理傾向能夠通透蒐集大多數人行動紀錄的「大數據」來預測,實際上我們也正藉由這些資訊來持續瞭解個人的內心世界,甚至定位自己在社會中屬於「哪一種人」。

向外的自我認識,往往與社交媒體(social media)有關,已有研究顯示,我們如何在社交媒體上呈現自己,將會很大程度形塑真實生活中的我們。例如,當我們在臉書張貼關於社會底層生活人民的關懷報導,一方面其實我們正在透過這樣的方式呈現自身「關懷社會」的形象,另一方面這樣的「表現」也會反過來督促我們成為這樣的人。

換句話說,「網上的我」與「現實的我」很可能逐漸收斂並合而為一。人們製造資訊、張貼資訊,並因而透過資訊而(被)轉化。在這種收斂的情境之下,透過「網上的他」來瞭解「真實的他」,結果通常相距不遠;若再考慮某些網站「(近)實名制」的註冊要求,直接將對方同等於他在社群媒體上張貼的資訊,往往八九不離十。

我們就是,也只是資訊

除此之外,我們在網路世界的各種行動「軌跡」也成為我們自身的標誌。你在網路書店買過幾本書,書店會推薦類似的書籍給你。你按讚過某些新聞,會有更多類似新聞自動列在你打開的新聞或社群頁面。你在網上買過某項產品,購物網站就會列出更多的「你可能也喜歡」或「推薦商品」。你每週一三五固定跑步並透過手機 APP 紀錄與分享,那麼你的社群媒體很可能會在每週一三五推薦你慢跑鞋與健康食品。

換句話說,透過這些被記錄下來的資訊,我們被「標定」出來、被營運商與廣告商認識;你不是什麼其他的東西,你就是資訊,資訊就是你。這就是所謂「被遺忘權」的背後意義:如果你就是資訊,那麼你應當有權利決定如何處置自己。

目前看來,這個趨勢只會增長而不會消退,想想「穿戴裝置」的發展就可略知一二。在未來,很可能人類的全部都能被轉化成為資訊,我們甚至可以上傳心智或者將它轉移到其他的身體,而那個身體也會根據我們先前的身體信息而調整至適合我們的狀態。

就像電影《成人世界》(Chappie)所演,一方面,倚靠資訊計算的才能運作的機器人,可以如同人類一般學習成長,甚至似乎擁有了心靈;另一方面,因為我們被同等於資訊,所以原本「物理性的身體」(physical body)不再是個關鍵,即使被替換成機器也不至於引起恐慌或啟人疑竇,因為人類已經不被那些非訊息的部份所決定。很顯然,在這樣的世界裡的,人類與資訊將不再也無法再是兩種有效的分類範疇。

我們是個體或是複合體?

以資訊哲學的觀點來看,資訊世界中的所有事物都相互連結、相互影響。就像前面所說,我們製造的資訊會影響人類的存在方式,而人類製造的技術工具所產生的資訊也會影響我們如何認識世界。

我們一方面用資訊技術去發展與開拓自身,但同時另一方面也用資訊技術來限制與規定自己。換句話說,資訊網絡(network)並不外在於我們,相反地,我們本身就是網絡的一部份,我們是「被網絡化的」(networked)。值得注意的是,這樣的存在模式,正在嚴重挑戰啟蒙時代以來的現代性(modernity)型態。

所謂的「現代人」,指的是一種能夠透過收集與統整各種信息然後做出作最佳判斷的人類。這樣的基礎假設,在經濟學、政治學、或社會學中都能看到;同樣地,現代社會中的各種經濟、政治、與社會制度大多也依據這個模型而建立。

當這個現代人已經被資訊哲學理解為一種並非孤立存在的「個體」,而是一種「複合體」的時候,原先的假設就會變得不再適用,而過去對於人的各種討論也可能需要重新檢討、隨之調整。

請想像以下場景-汽車自動將輪胎轉速換算為車速,然後透過GPS知道你即將靠近一間學校,也從網上知道你曾有超速紀錄、不能再犯以免執照吊銷,於是汽車儀表板開始通過不斷閃燈與高頻鳴叫向你釋出「不要超速」的信息,而你在注意到警告之後接著減速,因此沒有撞上正在放學的孩童,也沒被眼前的交通警察開出罰單。

此刻,你是一個有道德的駕駛,也是一個守法的公民。但是,在這樣的情景中,我們不禁要問:我們是自己思索到那些汽車所收集的資訊,所以做出減緩車速的道德判斷嗎?是因為我們深思熟慮所以決定採取守法的行為嗎?

結語

答案應該很清楚,從場景的開始到結束,我們都不是一個現代性裡頭的現代人,而是那個提交給世界許多資訊、然後再被那些資訊所塑造的資訊複合體。這個例子或許略嫌簡陋,但卻是一個很可能將在三年之內實現的生活場景,足以說明資訊哲學如何從「資訊是什麼」轉到「資訊與人和社會」的討論走向。

當資訊成為這個世界運作的「基底」、當資訊內在而非外在於我們、當資訊與具體事物變得難以區分,我們迫切需要重新思考如何看待這個世界與自身。資訊哲學或許不是最終的答案,但卻可以是個開始的起點。

全文獲作者授權刊登,原文:思考資訊(上):我們生活在世界,而世界就是資訊思考資訊(下):我們變成資訊了嗎?

Photo Credit:Leonardo Rizzi CC BY 2.0

責任編輯:鄭少凡
核稿編輯:孫珞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