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姜貞吟

議題深探:民俗文化性別創新的可能

性別主流化雖然已經成為全球共識及各國施政重點,然而國內的婚喪儀式仍多遵循古制,諸多儀式行為含有大量民俗成規和傳統習慣,特別攸關重大生命事件的婚喪禮俗更是如此(劉仲冬、陳惠馨,2005)。在政治、經濟、社會等制度之外,民俗文化對性別行動者的行動影響深遠,行動者常無意識的內化社會結構與文化的影響,形成社會慣習持續遵守。以下分為年節、婚禮、喪禮、女性相關禁忌四個議題,探討其中常見的性別相關規範與限制,以及思考行動改變的可能。

(一)年節相關的性別民俗

至今仍有不少人沿用傳統對婚姻是用「嫁出/給、娶入/進」的概念來理解與定位彼此關係,進而延伸至兩個家庭的關係位階與互動規範。民間特別是用「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形容女性,嚴禁女兒大年初一回娘家,否則將會帶衰娘家,初二回娘家時因已是外人/客人,作客除需帶伴手禮之外,也需在天黑前離開娘家。此外,娘家礙於對離婚女性的汙名與不平等對待的社會壓力,通常也不敢歡迎離婚女性回家過年。年節期間對女性的規範,除了回娘家議題之外,另外一個重責大任就是年度大掃除、除夕年夜飯、年菜張羅與料理,由於女性跟照顧料理等家務分工與指派緊密相關,讓女性在年節期間的勞動比起平日更是加倍心力[1]。

年節習俗對女性無形的規範相當多,但在社會快速變遷與性別平等價值的社會倡議下,已有不少人及團體發展出各種的協商或創新方案,例如協調兩家共進除夕團圓飯、出國旅行、各自回原生家庭團聚、協議每年輪流、初一帶油回娘家沖喜等,都讓民俗有翻轉的可能[2]。

(二)婚禮相關的性別民俗

以前元宵時節就有「偷挽蔥嫁好尪」、「跳菜股娶好某」的習俗,都市較少見此類活動,民間偶有當作元宵節慶活動(楊金城、邱灝唐,2018)。結婚被視為人生重要大事,新人即是經由實作婚禮許多禮俗與習俗規範,進行身分的轉換。雖結婚的形式要件是採締結契約與法律登記,但結婚儀式仍受古代婚禮習俗影響,採「嫁娶儀式」,無形中強化「出嫁從夫」的傳統觀念。從男提親、給聘金的儀式,諭示男性與其家庭在婚禮與未來婚姻中的主導地位,有男主動女被動的迎娶入家門之意。婚禮當天,新郎、新娘向新娘父母(祖先)辭祖,再到男方家先拜祭神明和祖先,再拜父母後夫妻交拜。祭拜儀式是確認婚俗中,男性為主體的父權禮制,新娘在兩次祭拜中身分轉換,儀式完結後從某家女兒變成另一家媳婦。嫁出為外人的象徵,包括丟扇子象徵女性把壞脾氣丟掉、潑水象徵與原生家庭的切割、把新娘由父親之手交到先生之手;視女性為不祥的象徵,包括跨火爐、遮米篩擋天避煞等;踩瓦片、男孩滾新床、嫁妝內的黑炭、芋頭、蓮蕉花、帶路雞的預測等,都透過各種符號希冀能早生貴子以傳宗接代(陳阿昭、陳靜芳、劉還月,2003)。

許多人對婚禮習俗規範不盡全盤瞭解,為求籌備婚禮順暢,多數常採沿襲遵循而不多加討論或檢視,但其中對性別刻板印象、嫁娶概念,與對女性的貶抑已不符平等價值,加上現在跨族群、跨國婚姻普遍,以及同志婚姻平權的到來,傳統婚禮已有許多不同設計與創意的作法(蔡麗玲、游美惠,2008)。為提供更多平等結合的觀念與作法,2014年內政部邀集專家學者編輯《平等結合 互助包容:現代國民婚禮》手冊,說明婚禮意義、籌備事項等,並提供多種合乎平等價值的婚儀與說法以供參酌,避免性別偏見的再生產。花蓮國小老師陳翊芯(2010)就以自身婚禮為實踐場域,跟家人溝通婚禮當天,不潑水、不丟傘,不拜別父母,以改說「感恩父母養育之恩」表達感謝,並跟先生協商一起跨火爐,承諾為婚姻共同努力。

問題討論:年夜飯去誰家吃?

過年前,各種年夜飯去誰家吃?如何吃?女性寧排班不願過年等的相關詢問,成了各種討論版熱門議題。現代家庭形成組成相當多元,也因就業工作、生活習慣、情感關係等有多種不同的運作型態,例如單親/離婚家庭、同志家庭、假日夫妻、母系家族、非婚異性戀同居者且不以浪漫愛為基礎的多人家庭等,都衝擊了各種民俗與文化,許多人開始在過年期間要求回自己原生家庭或相約出國旅行(改寫自蔡宜文,2016)。請討論:

  1. 一般,除夕夜、初一、初二等,這幾個日子是去誰家吃飯?年菜如何準備?由誰來準備?如何分工?
  2. 過年期間,「婚姻家庭與各自的原生家族之間」涉及什麼樣的性別權力關係,哪些人、事、物受到規範?不受規範的又有哪些?
  3. 在性別平等的價值下,如何創造一個可對話與協商的機制?可以有什麼創新的年夜飯或過年期間的聚會方式?

(三)喪禮相關的性別民俗

2018年3月4日石雕藝術家林忠石出殯,女兒林子婷親自捧斗。

Photo Credit: 林子婷提供

2018年3月4日石雕藝術家林忠石出殯,女兒林子婷親自捧斗。

喪禮是人生盡頭最後重要的結束。漢人民俗以父系家族為尊,父子相傳的文化邏輯,也延續在喪禮中處處可見。除了前述探討的女性爭取擔任家族/宗族祭祖主祭,未婚女/離婚女/已婚女爭取死後回家,改變排除生理女性成員參與的社會權力結構法則之外,傳統喪禮辦理時,多數還是由男性擔任主祭,男性子代與孫代比家庭內任何女性成員的地位都還重要。女兒若返回娘家奔喪,因認定其已「外嫁」,需跪爬入家門之「哭路頭」,男性成員則無此規定。孝服則依男女、親疏、內外家的區別,共有五服之分。不只孝服、祭奠順序有別,女性也不能捧斗、執幡、捧骨灰甕、背負牌位等,若家中無男性子嗣,也常發生由其他男性晚輩協助的案例。喪葬儀式中的男女行為規範,還包括女性成員需頻繁跪拜與表現悲傷地啼哭;訃聞排名順序也常是男前女後;若妻歿夫稱「杖期夫」、「不杖期夫」,夫歿妻稱「未亡人」等不符性別平等的舊習(黃雅鈴,2015)。

由於傳統諸多喪葬儀節已不符合性別平等精神,相關部會陸續著手修訂相關作法,2010年勞委會修正喪禮服務職類學科測試試題參考資料,從證照考試改變禮儀師的觀念,內政部於2016年出版《平等自主 慎終追遠:現代國民喪禮》、《喪葬儀節手冊》、《喪禮VS.人權:干誰的事?》等書、「喪禮服務人員治喪協調注意事項」等公告,將性別平等、殯葬自主、尊重多元族群等現代概念,納入傳統治喪事項。例如長女可代長男,當喪禮主祭(洪素卿,2010);「杖期夫」、「不杖期夫」、「未亡人」改為「護喪妻」、「護喪夫」;訃聞排名以出生順序而非男前女後;女兒也可執幡捧斗等。2018年,一生為正義、環境、文化與藝術奮鬥的石雕藝術家林忠石過世,女兒林子婷在喪禮籌辦期間,和禮儀公司、家族親人溝通,表示將由她為父親捧斗,親自送父親最後一程,獲得大家尊重。

民俗儀式的辦理至少涉及四個面向,包括當事者與負責人的意願與經費、殯葬業者、親朋好友、宗教或文化,都是影響儀式如何進行的主要因素(劉仲冬、陳惠馨,2005)。由於女性在傳統民俗中的現身參與常和禁忌或禁止連結,深植文化觀之中,若要在民俗規範中倡議女性參與及性別平等的價值,就需付出更多的對話討論與行動,喪禮對當事者具有人生終點的象徵意義,會有自主的、多元的差異展現,行動者尤需事先與承辦機構進行完整溝通,以降低衝突的干擾。

問題討論:作為人生最後的喪禮主角,我們想做什麼?

根據真實案例改編的短片《其他人》,描述兩位老年同志相伴一輩子,在年老時搬到安養院一起養老,卻因社會認識對其不足,無法在生活安排上提供便利。片尾,其中一位老年同志離世,沒有法律關係的同志伴侶,在喪禮告別摯愛時,頓時成了距離最遙遠的「其他人」(改寫自台灣同志諮詢熱線老同小組,2013)。以異性戀霸權為中心的社會,不僅疏漏同志的法律權益,民俗儀典對同志也有多處不公平,例如忽略跨性別者的性別氣質與生理性別的關聯,循性別刻板印象進行日常生活與儀式安排等。請討論:

  1. 亡者能否依其心理認同選擇入殮裝扮?包括壽衣、裝飾等?還有哪些可調整?
  2. 喪葬禮儀可能有哪些自主與創意作法或程序?

(四)與女性相關的禁忌

社會對女性的經產血禁忌,在公衛與醫療發達的今日,依舊是隱晦難言的話題,更遑論提升至公共議題的討論層次。傳統女性常被視為不潔、不淨,多與生理特徵、經產血的聯想有關,孕育生命的血液也同是對傷亡的延伸想像,多以可能會導致災厄、危險、帶煞等為由,而對女性有諸多的禁忌與禁止。例如女性生理期時不能登漁船、商船、不能拜神明及進出廟宇、不能進入工程等,有些地區更是連女性都不能上漁船,更忌走上船頭、跨過魚網及櫓槳等。遇有宗教法器、神轎等,女性也不能觸摸,更別說是抬神轎,女性坐月子期間除了不可祭祀或入廟外,也不可以出門,尤其嚴禁去別人家(翁玲玲,1999)。在傳統藝文活動,也有女性不可上傀儡戲台,不能坐在戲箱與觸摸戲偶等的禁忌。在棒球場最有名的禁忌,就是女人不能進球員休息室,不能拿球棒和手套,否則不是敗運就是會三振或漏接。

除了漢人民俗對女性經產血普遍有禁忌之外,台灣原住民部落對女性、性等也有不少相關禁忌,例如與性相關的事務與概念一直被視為不能言說的禁忌,有些部落並沒有發展與性生理、性愛相關的語彙或概念,像是乳房、保險套、性交、子宮頸、乳癌防治、強暴等語彙,不是被部落視為不雅,難以啟齒,就是根本無對應詞彙,致使日常溝通常以隱晦的方式來呈現[3]。例如太魯閣族的語言慣習,無論男女都不能談論女性性器官或性生理相關,特別對男性來說,許多語彙都是禁忌,需透過族語中特有的委婉語表達,像是以無花果的形象與吸吮的動作,隱喻與象徵女性乳房(連皓琦,2013)。孫嘉穗(2016)指出,在部落文化,與性別與性生理有關的語彙,常遇三種情況:1. 沒有相關語彙無法表達;2. 有詞彙,但不能說;3. 很難用典雅的方式表達,以致難以進行公共討論與溝通。

許多社會文化都還有「月經羞恥」(period-shaming)的女性經產血禁忌,在尼泊爾的Chhaupadi傳統中,女性生理期期間需被隔離到村外小屋,不能洗澡、也不能與眾人接觸,因此有感染及衛生安全疑慮,甚至造成死亡(Avi Selk, 2016),在馬拉威跟肯亞,月經除了是不能談的話題,也常有使用碎布、葉子等替代昂貴衛生棉而增加感染的困境(王穎芝,2015)。不論是實質語言或是象徵性的掩飾,對性生理、經產血等經驗的隱晦難言,連帶使這些女性禁忌難以討論或是思考禁忌的必要性。此外,另一個現象是對經產血醫療化建構的反思,社會常把一些生命週期與身體的自然現象視為異常、負面,而需要醫療介入或矯治(盧孳豔,1998;吳嘉苓,1999)。

性別平等思潮與價值,近來快速被肯認,雖然民間還有著前述諸多女性相關禁忌,但已有民間組織和女性勇於挑戰並改變傳統,像是棒球場上的女性禁忌,雖仍有球員忌諱女性碰球具和球衣,但運動場上已陸續有女性工作人員加入,不僅女記者在賽前和賽後可出入休息室,球團也已多聘僱女性防護員提供專業運動傷害的防護(陸銘澤,2011;陳立勳,2017)。另外,像是紀錄片《海上情書》女導演郭珍弟,為拍攝遠洋漁業海上動態,打破女性不得長住漁船的規定。已有十年商船經驗的黃久倖,一路從見習三副,不斷升任,最後擔任大副,並在2017年11月獲聘為台灣國研院海洋中心海洋研究船「勵進號」的首位女船長(許敏溶,2018)。女性抬轎打破傳統禁忌的情況,近期在各地快速變化,雖部分地方鄉鎮依舊堅持只能由男性抬轎(俞肇福,2014),但已有不少知名廟宇由女性抬轎,例如國定三級古蹟台中萬和宮奉祀湄洲天上聖母媽祖,前幾年已由女性抬轎(張協昇,2008);屏東縣新園鄉五房村糖府千歲的祈安遶境活動,神明轎班人員就多由女性出任(葉永騫,2012);同為三級古蹟的台中樂成宮3月瘋媽祖「旱溪媽」繞境18庄長達22天,幾年前也已全盤改由女性抬轎(游振昇、卜敏正,2017)。雖各廟宇出現女轎夫的脈絡與情況不一,但她們的出場已能增能女性與改變民俗,除了讓女性自我培力,也提升女性在民俗文化活動中的地位。

註釋

[1] 根據行政院主計處資料顯示,臺灣地區15-64歲已婚女性之平均每日無酬照顧時間,102年每天共花4.22小時料理家務,105年則為3.88小時(行政院,2017)。

[2] 蘇芊玲、蕭昭君主編(2005)的《大年初一回娘家》,內有許多創意點子。2018年臺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推出「大年初一油洗洗 知心歸女回娘家」行動,以「油洗洗」來翻轉吃窮娘家的說法。

[3] 摘錄自2018年2月3日女學會女性主義高低音系列「孫嘉穗、方念萱:女性噤聲?媒體發聲」座談筆記。

相關書摘 ▶《性別向度與台灣社會》:從街頭婦運到「主流化」,回顧解嚴後台灣婦運發展演變

書籍介紹

本文摘錄自《性別向度與台灣社會(第三版)》,巨流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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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黃淑玲、游美惠
作者:姜貞吟、彭渰雯、王曉丹、張晉芬等人

這是擁抱多元性別的進步年代,也是傳統勢力集結的落後年代;
這是女性最自主、最解放的時代,也是仇女、厭女文化蔓延叫囂的時代。

本書探討21世紀台灣性別關係現況,以紮實的本土經驗研究與案例為基礎,以女性主義理論與概念為骨架,逐章拆解一個社會制度或一個文化現象中的性別歧視、性別排除與厭女文化,並針對不平等現狀提出政策改革與個人行動策略。透過作者們的性別批判之眼,我們看到台灣社會的權力、生產、情感與象徵等四種性別關係相互交疊的圖像、結構與演變,以及未來如何朝向更性別平等方向的發展。

Photo Credit: 巨流出版

責任編輯:潘柏翰
核稿編輯:翁世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