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必须彻底抛弃目前的旧城改造模式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608 次 更新时间:2009-09-20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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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拆迁改造总会变成文化的大劫难。比如,广州的东山别墅洋楼就差点被连片拆毁。所幸,此事经《南方都市报》等新闻媒体报道、热心人士呼吁、市领导过问,拆楼举动被紧急叫停。但是,目前的旧城改造模式不变,则铁锤、铲车就随时悬在这些城市原有的富有魅力的建筑头顶上。要真心保护这类建筑及附着于其中的城市文化,就必须彻底抛弃目前的主流旧城改造模式。

这种模式就是引入开发商,进行商业化的、大规模成片拆毁、开发。由此,原有的街区格局、建筑布局、居民的生活环境被连根拆毁,全新的、大体量的商业建筑或住宅拔地而起。

这样的开发模式确有其他不可比拟的优势:速度快,可以同时进行基础设施(比如道路)的根本改造。采取这种模式,城市的面貌也可以在两三年时间内发生根本变化,而这恰恰也正是地方党政官员们在目前的任期内,能给官员的政绩簿上大大地记上一笔。

然而,对生活于城市中的市民来说,这种开发模式具有十分严重的弊端,对于一个城市的生命来说,这种开发实为毁灭。

成片开发模式导致城市迅速地“异化”。原来的居民已经与其居住环境水乳交融,形成城市特有的文化。文化不仅附着于人身上,也附着于特定的空间环境,包括各种建筑、建筑间的关系、街道的格局等。这些空间环境本身又是时间过程的产物,在时间积淀而成的特定空间环境中,人们与过去、与传统建立了精神上的关联。这两者本身又参与了人的心灵、行为方式、生活习惯,总之,塑造了具有特定文化的市民。

大面积拆迁必然导致人与城市的疏离。大量旧城市民被驱离原来的社区,迁往陌生的郊区,造成相当严重的文化与心理问题。即使有些居民幸运地留在回迁房,也生活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空间中而无所适从。媒体经常用某某老大爷、大妈“认不出北京城”来形容建设的成就。然而,一个连其居民都认不出来的城市,能算一个宜居的城市吗?人们甚至有理由怀疑,那大量房子聚居之地还是不是真正的城市。

另一方面,旧城空间环境的根本改观,使城市文脉、文化传统遭到毁灭性创伤。比如,在拆迁后全盘重建的北京城区,几乎找不到北京特有的文化气息。迁入开发之后新建的住宅或者工作于商业建筑内的城市新人,本身对于此处原有的文化是异质的,全新的空间环境也消灭了他们文明化、也即融入本地文化的基本途径。这些新人注定了将是没有文化的———他们会有特定的行为模式,但这模式可能没有历史底蕴,也没有城市、甚至街区的特色,而是千篇一律的。

笔者无意反对城市的维新。城市和其房屋有其生命周期,自然需要翻建,城市的结构也需要适应人的需求而有所改变。城市终究是为人的,而不能支配人。但这种改变不应当是全盘推倒重来,而应当按照城市内在的节奏自然地进行。应当是维新,而不是革命。变化应当是分散的、渐进的,不应当出现明显的断裂。

照此说来,理想的旧城改造模式是让每块土地、每栋建筑的所有者和使用者,根据自己土地和房屋的生命周期,自主地安排翻建、维修、哪怕是重建的时机。这就是截然不同于成片大规模改造的“点改造”。这样,城市的文脉、城市特有的空间环境就能在保持稳定的同时又不断地自我更新。城市在人们眼中始终是熟悉的,城市将始终与人共同生长。

这种“点改造”模式的前提是,城市中的每个点都具有生长能力。也即,业主对于土地和建筑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可以自行翻建房屋。当然,有些业主可能没有这种能力,那他可以选择转让产权,或者他干脆可以不进行改建。人们本来就不应当指望出现一个全新的街道、城市。

尤其是对于那些社会公认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街区、建筑,唯一可以采取的改造方案,就是这种零星的、分散的“点改造”模式,即便它们不够文物保护、不够历史文化建筑的标准。政府应当鼓励业主对过于破旧的此类建筑进行维修、翻建,但通过规划,通过对建造方案的审查,确保其外貌和基本结构不被毁坏。这类建筑的改造成本当然很高,业主也完全可以自行转让。

总之,城市、街道、社区是有生命的。这种生命与人的自然生命之间有一种神秘的关系,这两者之间的互动就构成了、并且持续地生产着文化。政府如果尊重人,自当尊重城市的生命。对这样的生命,人们当然可以给它吃药,甚至可以做手术。但目前的成片大规模开发模式则是在城市的肌体上剜肉切骨。只是,毁坏城市的生命,也等于人与文化的自戕、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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