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範的影響力無窮,因為它是我們觀看外在世界的「鏡片」,而典範轉移無論是瞬間完成或長期醞釀而成,都是改變行為與態度的原動力。
文:史蒂芬・柯維
體驗典範轉移的歷程
「典範轉移」(paradigm shift)一詞是哲學家孔恩(Thomas Kuhn)首先提出的,見於他極具影響力的經典之作《科學革命結構》(The Structure of Scientific Revolution)一書。孔恩在書中闡釋,每一項科學研究的重大突破,幾乎都是先打破傳統、打破舊典範,而後才成功的。
古埃及天文學家托勒密(Ptolemy)認為,地球是宇宙的中心;但哥白尼(Copernicus)主張,太陽才是宇宙的中心,因而激起典範的轉換。儘管後者曾招致強烈的反抗與迫害,但轉眼間,人類對宇宙萬物的詮釋完全改觀。
牛頓(Isaac Newton)的物理學原理雖然至今仍是現代工程學的基礎,但未盡周延,直到愛因斯坦(Albert Einstein)的相對論一出,又為科學界帶來一次革命。
有關細菌的學說出現之前,許多婦女死於分娩,許多戰士死於傷病而非敵人的攻擊,直到細菌論帶來全新的觀點,現代醫學始有進步的可能。
今日的美國也是典範轉移的成果,傳統的君權神授、君主專制思想,由民主、民享的觀念所取代,才促成民主憲政與自由富足的社會。
但並非所有的典範轉移都是正面的,例如:由強調品德轉為強調個人魅力,反而使我們偏離了享受真正成功與快樂的正軌。
姑且不論典範轉移的利弊得失,也不必追究它是逐漸發生抑或突如其來,總之它會改變我們看待世界的角度,並帶來深遠的影響。不論我們的典範正確與否,它都是態度與行為的基礎,決定了我們與他人的關係。
地下鐵的經歷
我個人曾有一次小小的典範轉移經驗。
記得那是週日早晨,在紐約的地下鐵內,乘客都靜靜地坐著,或閱報、或沉思、或小憩,眼前一幅平靜安詳的景象。這時,突然出現一名男子與幾個小孩,孩子的喧譁吵鬧聲破壞了整個氣氛,而那名男子就坐在我隔壁,任憑他的孩子如何撒野作怪,甚至搶走乘客的報紙,這位爸爸依舊無動於衷。
這種情形,誰看了都會生氣,全車的人似乎都十分不滿,認為這人如此縱容孩子,毫不負責。最後,我終於忍無可忍,但我還是盡量克制,並耐心對他說:「先生,你的孩子打擾了不少乘客,可否請你管管他們?」
那人抬起呆滯的目光,彷彿如夢初醒,他輕聲說:「是,我想我該管管他們。我們剛從醫院回來,孩子的媽一小時前才剛過世,我已經六神無主,孩子們大概也不知該如何是好。」
以新的角度看待生命
你能想像我當時的感覺嗎?
瞬間,我的典範轉移了。一旦我看此事的角度改變,想法、感覺與行為也隨之一變;我的怒氣全消,也不再擔心需要控制自己的態度與行為,因為我情不自禁為這人感到難過,同情與憐憫之心油然而生:「噢,尊夫人過世了?我很遺憾!可否告訴我詳情? 有需要幫忙的地方嗎?」所有的一切就此改觀。
許多人在面臨生死攸關的危機時,也會大徹大悟,以新的角度去評定生命的意義。有時突然承擔一個新角色,好比成為丈夫、妻子、父母、祖父母、主管或領袖,也會發生這種現象。
我們可能花上數週、數月、甚至數年,來鍛鍊個人魅力,試圖改變自己的態度與行為,但絲毫無法觸及改變的大門,也無法用不同角度看待事情。
如果我們想在生活中做點微幅改變,這就更明顯了,或許可以專注在行為態度的轉變;但若要達成明顯而大幅度的轉化,還是要在基本思維下工夫。
重新做人,重新看見
套句梭羅的話:「砍伐魔鬼的枝葉千斧,不如一斧劈向它的根基。」生活中要達到改頭換面的進展,就得放下砍伐行為態度這種枝微末節的工夫,直接從根基下手,也就是決定行為態度的思維典範。
當然,並非所有的典範轉移,都如同我在紐約地下鐵的經歷那般迅速,我和珊德拉教育兒子的經驗,就是一段漫長、艱辛且費神的過程。
一開始,我們受到多年經驗制約以及從個人魅力出發的思考,以為子女的成敗代表父母的榮辱。直到後來典範改換,看事情的角度不同,才徹底調整了自己與四周的環境。
為了以全新的觀點看待兒子,我們必須先重新做人。我們投入時間精力修養品格,建立不同於以往的思維典範。
思維典範與品德是息息相關的,所以說:「什麼樣的人有什麼樣的思維典範。」如果本性不改,思維典範也難以轉換。
比方說,那天在紐約地下鐵的轉變,也是我的本性使然。我相信,有些人即使得知真相,可能只會略感遺憾或稍有罪惡感,頂多默默而尷尬地坐在那名不知所措的男子身旁。同樣地,我也相信有人天生比較敏感,一開始就能察覺出這名男子深受困擾,而主動去了解與協助他,不會像我如此後知後覺。
由此可知,典範的影響力無窮,因為它是我們觀看外在世界的「鏡片」,而典範轉移無論是瞬間完成或長期醞釀而成,都是改變行為與態度的原動力。
濃霧中的燈塔
品德成功論植根於一個基本信念之上,那就是人生有些定律是指向成功圓滿的明燈,相當於人世間的自然法則,又彷彿自然科學的定理,放諸四海皆準,任何人都無法否定其存在或正確性。
這些定律究竟多麼真切、多麼不容忽視,由《美國海軍學會會報》(Proceedings)中寇區(Frank Koch)的這段海上經歷,可以獲得證明:
兩艘正在演習的戰艦,在陰沉的天候中航行了數日,我在其中一艘旗艦上服役。有一天傍晚,我正在船橋上負責瞭望,但在濃重的霧氣下,能見度極差,連船長也守在船橋上指揮一切。
入夜後不久,船橋一側的瞭望員忽然報告:「右舷有燈光。」船長詢問光源是正逼近或遠離。瞭望員答:「逼近。」這表示對方會撞上我們,後果不堪設想。
船長命令信號手通知對方:「我們正迎面駛來,建議你轉向二十度。」
對方答:「建議貴船轉向二十度。」
船長下令:「告訴他,我是船長,轉向二十度。」
對方說:「我是二等水手,貴船最好轉向。」
這時船長已勃然大怒,他大叫:「告訴他,這裡是戰艦,轉向二十度。」
對方的信號傳來:「這裡是燈塔。」
結果,我們改了航道。
我們隨著這位船長,同時經歷了一次典範轉移;典範一旦移轉,整個情況就完全改觀。這位船長因為視線不良而昧於實情,但是認清事實在日常生活中,對我們就如同對置身濃霧中的船長,同樣是很重要的。
人生定律彷彿燈塔,是千錘百鍊的真理。名導演德密爾(Cecil B. DeMille)在其巨作《十誡》裡道出這個原則:「人不可能破壞律法,只會因衝撞律法而遭制裁。」
一般人從經驗與社會制約中建立起典範,也就是地圖,然後透過這些觀點去看待自己的生活與人際關係。但地圖並不代表地點本身,只是「主觀的事實」,陳述我們對某一地點的認識。而如「燈塔」一般的定律才是「客觀的事實」,不論我們的心靈地圖如何解釋,都無法改變它的存在。
人人都能心領神會的真理
任何人只要對人類歷史的盛衰循環有深入了解,都會承認這些定律是顛撲不破、歷久彌新的。國家社會的存亡興衰,往往就取決於是否能遵奉這些定律或原則。
我所強調的這些原則,並非一些深奧玄妙的宗教哲理,也不屬於任何特定的宗教或信仰,但我可以說,世上各主要宗教、民族的倫理道德思想中,幾乎都涵蓋了它們。這些不辯自明的真理,任何人均可心領神會,就好像人類與生俱來的良知,不分種族、膚色,人人具備;即使被社會流俗或個人否定而隱晦不彰,但它們依然存在。
比方說,「公平」的原則,平等與正義的概念皆由它衍生而來。固然每個社會對何謂公平以及如何維持公平,看法可能南轅北轍,但基本上都承認公平原則的本身。
其次,是「誠實」與「正直」,這是人類互信的基礎,有了這個基礎,人類才能互助合作,追求個人與群體的持續成長。
「人性尊嚴」的原則,就如同〈美國獨立宣言〉所揭示的:「人類生而平等,享有天賦不可侵犯的權利,包括:生命、自由及追求幸福之權。」
此外,還包括「服務」原則—對社會有所貢獻,以及「講究品質」或「追求卓越」的原則。「潛力」原則是指人人均可成長進步,不斷發揮潛能,展現才華;與此密切相關的是「成長」原則,也就是潛能得以發揮、長才得以展現,這個過程需要「耐心」、「教育」與「鼓勵」的配合。
成功沒有捷徑
原則不同於實務,實務是特定的行為或活動,往往用於某一種情況,一旦情況改變便失效了,就好比父母不能完全以教養第一個孩子的方式,去養育另一個孩子。
實務是個別的、局部的,原則卻是普遍的、整體的,適用於個人、婚姻、家庭以及公、私團體。假使我們能把原則化為習慣,那麼要解決個別問題就易如反掌。
原則不是價值觀,一群盜匪可能有相同的價值觀,但他們違反了我們所說的良善原則;價值觀是地圖,原則才是地點本身,唯有借重正確的原則,才能認清事情的真相。
原則是人類行為的準則,也是不容置疑的基本道理,歷經考驗而永垂不朽。
試問,人們可以憑藉欺騙、不公、卑鄙、庸碌、一無所長或墮落,而獲得持久的幸福與成功嗎? 儘管對於行為規範的涵義與實踐,言人人殊,不過這類原則確實存在於我們的良知中。我們的內在地圖或典範,若能愈接近這些原則,那麼執行起來就能更精準實用。正確的內在地圖絕對會影響我們的個人效能與人際效益,光是改變態度行為絕對達不到這種效果。
你不需要暴發戶式的成功
目前盛行的個人魅力論最吸引人之處,就是號稱圓滿的人生,包括:個人成就、財富與良好的人際關係,有捷徑可循,不必腳踏實地去追求。
這種華而不實、「暴發戶式」的論調,無異鼓勵不勞而獲,縱使得以成功,也是勝之不武。
強調個人魅力既不切實際,又會誤導人心。一步登天就如同身在芝加哥,手上拿的卻是底特律的地圖,欲速則不達。
對這項主張頗有研究的佛洛姆(Erich Fromm)曾說:
現在我們常見到一類渾渾噩噩的人,沒有自知之明,卻也不以為意。唯一認識的人,是別人眼中的自己。他們已失去溝通能力,終日言不及義、一臉偽善,見不到真情流露,除了無聊至極的感覺,早已無法感受真正的痛楚。我們可以用兩句話來形容這種人:一是他們喪失了天性與個人特質,而且無可救藥,再就是基本上他們並不比芸芸眾生更高明。
人生有許多成長發展的階段,必須循序漸進,例如:幼兒先學會翻身、坐立、爬行,然後才學會走路、跑步,每一步驟均十分重要,而且需要時間,沒有一步可以省略。同樣地,人生的各個層面,小自學鋼琴,或是與同事相處,大至個人、家庭、婚姻與社會上的種種,莫不如此。
然而,在有形的事物上,我們較能接受「循序漸進」的原則,但在精神領域、人際關係,甚至個人品行上,一般人卻不見得能了解這項原則,或者即使了解,也不一定能夠認同或加以實踐。於是,難免有人想抄近路,企圖投機取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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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籍介紹
本文摘錄自《與成功有約:高效能人士的七個習慣(全新修訂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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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史蒂芬・柯維
譯者:顧淑馨
經過近三十年時間,為什麼柯維對人類仍有影響力?為什麼「七個習慣」依舊實用?《與成功有約》高踞美國暢銷書排行榜長達十餘年,出版至今已被翻譯成四十種語言,全球發行超過兩千八百萬冊。在網路時代,疏離的人際關係為人詬病,但柯維呼籲,從「我們」的觀念出發,學好七個習慣,將有助於與人相處共事,甚至成為出色的領袖。
面對社群時代,如同柯維所說,只有深諳「眾人」藝術的人,才能獲得最大的機會與無限的成就。學好七個習慣,就能掌握未來競爭的優勢。置身共享經濟環境中,柯維提出集體創新的概念,讓資源重新分配再利用。藉由七個習慣,將能讓有需要的人可以較便宜的代價享用資源,資源擁有者也有合宜的機制能夠獲得回饋,激發各種新創服務誕生。
責任編輯:潘柏翰
核稿編輯:翁世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