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益仁
為了真正了解《大尾鱸鰻2》的爭議,我甘冒中電影行銷手法的陷阱,買票去看了這部電影。看完後,我只覺得腦袋一片空白,沒有任何可以回味的片段。坦白講,除了豬哥亮與演員一貫誇飾的語言以及刻意製造的溫馨情節外,這部片子真的一點都不好笑。說穿了,導演只是不停地在消費與強化豬哥亮式的低俗語言趣味而已,或許這就是她的賀歲片市場定位與票房策略吧!
但是,票房歸票房,就算是賀歲片也是一份文化文本,從中可以看到導演惹怒原住民的端倪。但,如果這真的是一種真實的豬哥亮式的眼光,那其實就不只代表導演的粗心或刻意歧視的態度,而是整個主流社會的一種眼光。這樣的推測說明了為何陸續有許多人跳出來支持這位導演,甚至我注意到連上次道歉的澎恰恰也跳出來站在導演的立場。為什麼原住民已經這麼激烈地抗議了,這些人還是不斷地解釋他們無心歧視,只是⋯⋯等等。這位邱導演還以原民立委盜用電影畫面,倒打一耙地恐嚇訴諸侵權的法律途徑。
我刻意注意了拍攝原住民的片段,其實時間很短,蘭嶼達悟族的反核抗議只是被當成是背景一般地讓主角在其中穿梭逗趣。此外,原住民的吶喊被以「#@$%^$^*(#@」的符號翻譯成字幕,我認為這些圈圈叉叉的字幕說明了這整個事件的關鍵。
問題真的就在於這個圈圈叉叉「#@$%^$^*(#@」了!
這些圈圈叉叉就是將不同於我的族群它者化的最好證據。這部電影反應的不僅是這位導演的歧視心態,而是整個台灣的主流社會確實還停留在對原住民的圈圈叉叉式的它者化的理解之上。我敢推測,澎恰恰就算是上次道歉了,他現在還是搞不懂為何原住民要如此生氣的理由,不然為什麼他這次又跳出來支持這位導演,許多電影從業者或許私底下還會說原住民真的很「番」(福佬話所說的不可理喻)。我認為他們也可能越來越虛偽,表面上裝成很尊重原住民,但私底下卻一點都不以為然!
而且,我也不認為這是立一個《反歧視法》就可以解決的問題。它的根本問題在於台灣族群彼此之間的認知鴻溝太大。這讓我回想到我為了司馬庫斯的櫸木事件,生平第一次到法院去作證有關於泰雅族原住民傳統知識與慣俗,那個法官的眼神,雖然專注但是卻顯露出來完全未知的狀態。我講了半天有關於傳統規範的內容,但最後檢察官還是以罪證確著提起告訴。顯然,檢察官聽不懂,也不願意懂。
我看到很多觀光地點,也是原住民的部落,許多漢人的導覽任意地用他們低俗簡化的解釋來向觀光客導覽他們所認識的原住民文化與地理景觀,為了達到趣味,那種豬哥亮式的語言就會出現,例如那顆石頭或是哪根樹幹長得很像生殖器之類的,就會當成是一個導覽的景點等。
這部電影是部賀歲片,是要討好主流客群所設計的橋段,它反映的不是導演的主觀意念而已,更重要的是導演必須認真揣測主流客群的口味,這樣才能賺錢。如果它大賣,意味著有多少人支持著這些想法。這也是她的回應強硬,有恃無恐的態度所在。她的談話就是軍中常說的:「虛心接受,但決心不改」。原因是,她聽不懂這個原住民抗議的聲音。
我在意的是,這個爭議似乎沒有止息,彼此的認知差距反而更大。這是原住民抗議者必須同時深思的問題。但我同時在想,如果這位導演能夠想到《大尾鱸鰻1》的經典橋段,「冰的啦!」其中福佬話與北京話的語言音轉的轉意幽默,取代這次的圈圈叉叉「#@$%^$^*(#@」,而能更用心地去處理文化與語言的差異,是不是一種解套與提升呢?這就得看多元族群互動下的各方智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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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編輯:楊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