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機」3中國公民遣返 民團建議速立難民法

(中央社)中國公民田永德、韋亞妮、黃星星日前從馬來西亞搭機抵達台灣,考慮政治入罪風險,不按原計畫赴北京,滯留桃園機場,盼獲台灣政府協助赴美;3人今由移民署遣返馬來西亞。

移民署今(2)日回應,外來旅客來台轉機,應依其原定航程前往下一個目的地;若未前往下一個目的地,且未具備入境有效簽證或許可,依慣例及現有法令遣返回上一個航點。

台灣人權促進會資深研究員施逸翔今日接受《中央社》訪問表示,台灣目前沒有難民法,也沒有難民處理程序,遇到由於戰爭、政治迫害等危急狀況來到台灣的個案,根本無從著手,只能按規定遣返回先前出發地;立法院應盡速通過難民法,建立難民處理機制。

施逸翔提到,以目前媒體刊載訊息來看,這3名中國公民有獲得聯合國難民身分,也就是透過審查程序確認其受到中國政府迫害;這3名中國公民的目的地是第三地,傾向暫時停留台灣,如果台灣政府有處理機制,或許可以有較好的、符合人權的、吻合民主法治程序的處理方式。

「遣送回先前出發國家,這其實踩在紅線上」,施逸翔指出,台灣依現有法規將3名中國公民送回吉隆坡,會不會馬國政府又將其送回泰國,他們正是考量泰國、中國走得較近的政治環境選擇離開泰國,也就是最終他們仍很可能被中國政府掌握,儘管台灣政府沒有將他們直接送回中國,「這樣的做法違反不遣返原則」。

田永德、韋亞妮、黃星星30日從馬來西亞搭機抵達台灣,原定搭乘31日下午班機前往北京,由於政治風險考慮,取消赴京計畫。3人自述在中國遭受長年政治迫害,於是到了泰國;後又由於泰國與中國交好不安全,於是轉往馬來西亞。

52歲的田永德在30日自述影片中提到其為「零八憲章」第一期簽署人、獨立中文筆會會員、民主黨成員、人權捍衛者。他表示,先前到了泰國,後來感覺在泰國不太安全,於是轉赴台灣,真正目的地是前往美國。

「我也不是說為了給台灣找麻煩,我是沒辦法,因為我無法得到美國簽證,去不了美國」,田永德在自述影片中提到,由於去不了美國,只能在台灣暫時停留。田永德期望可以暫時在台停留,直到可以前往第三地。

韋亞妮、黃星星為母子,兩人來自中國廣西。「X」社群平台頁面「中國政治犯關注」可查詢到,韋亞妮由於維權屢次被抓,因為轉發酷刑虐待短片,在2015年獲刑4年;2020年11月12日被廣州國安局密押,後被拘捕;2023年6月7日廣州市中級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2年半,同年7月19日刑滿釋放。

中國公民跳機台灣 大馬難民志工:恐仍送返泰國

中國公民田永德等人跳機台灣求庇護,移民署依法送回上一航點吉隆坡,但田永德在社群平台秀出聯合國難民署泰國辦事處核發難民證,大馬難民志工分析,仍有可能再送回泰國。

《自由亞洲電台》報導,逃離中國前往泰國的3名中國公民,從馬來西亞搭機於1月30日抵達台灣,但3人告訴媒體,決定跳機滯留台灣的原因,是擔心返回中國恐有入獄風險,希望台灣同意他們停留直到前往第三地。

中國公民田永德及韋亞妮母子共3人,30日晚間自馬來西亞搭機抵台,原計劃轉機搭乘31日下午飛北京班機,不過3人在31日上午8時許到國境事務大隊櫃檯聲稱要求庇護,3人自稱欲赴美但無相關簽證。

田永德雖於30日在前身為推特(Twitter)的社群媒體平台X貼文稱「弟兄們,我在台灣跳機了」,但這3名轉機旅客未依規定且不具備入境有效簽證或許可,移民署依法今日送回吉隆坡。

對於田永德秀出聯合國難民署核發難民證照片,馬來西亞關心難民事務不願具名的志工(H)先生今日告訴《中央社》記者,從照片觀察,這名中國男子難民證是由聯合國難民署泰國辦事處核發,並非聯合國難民署馬來西亞辦事處核發,難民證背後都有條碼能夠掃描出相關的身分等個資訊息。

他受訪指出,理論上田永德如送回上一航點吉隆坡後,或許會遭暫時扣留,抑或送回原出發地泰國,因這名中國男子持有的是泰國辦事處核發的難民證,除非能獲更改為聯合國難民署馬來西亞辦事處核發的難民證,否則,留在大馬的機會也很低。

這位志工認為,馬來西亞有諸如敘利亞、葉門、伊朗、阿富汗、洛興雅等多國難民,但鮮少聽聞中國公民持有聯合國難民署馬來西亞辦事處核發難民證。

馬來西亞迄今未簽署1951年的聯合國難民地位公約(Convention Relating to the Status of Refugees)。

田永德今晚也在X再貼文稱感謝關注,他現在訂票打算離開吉隆坡,並稱目前是安全的。

跳機3中國公民遣返 陸委會:與異議人士陳思明案例不同

中國公民田永德、韋亞妮、黃星星滯留桃園機場,尋求前往美國,今被遣返回出發地吉隆坡。陸委會表示,這3名中國公民所處狀況與先前同為「跳機」中國異議人士陳思明不同。

大陸委員會(陸委會)1日舉行例行記者會,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詹志宏於會上作出上述表示。

田永德、韋亞妮、黃星星在1月30日從馬來西亞搭機抵達台灣,未按計畫轉機前往北京,尋求台灣政府協助前往美國,暫時滯留桃園機場。移民署今表示,由於3人未具備入境有效簽證或許可,依慣例及現有法令遣返回上一個航點,也就是吉隆坡。

去(2023)年也有中國異議人士「跳機」滯留桃園機場事件。中國異議人士陳思明連續數年紀念六四事件,為了躲避中共迫害,去年9月22日從泰國搭機抵達桃園機場,不過未按計畫轉機,滯留桃園機場,他公開表達希望前往美加尋求政治庇護。

陳思明後來透露,去年10月5日已經抵達加拿大溫哥華,順利取得政治庇護;滯留台灣10多天期間,一直待在桃園機場移民署辦公室。

同為中國公民循跳機模式滯留桃園機場,一個案例是立即遣返回上一個航點;另一個案例則是滯留台灣10多天,詹志宏對此做出說明。

詹志宏表示,絕大部分案例在全世界各國機場都一樣,只要沒有合法入境簽證或許可,不會允許入境,這是正常做法,這3名中國公民以及陳思明,全都沒有合法入境簽證或許可。

他提到,不過陳思明案例較為不同,由於其抵達台灣前與加拿大已經有所接洽,希望短暫停留台灣後前往第3國,台灣對陳思明來說是個人身安全較有保障的地方;經過聯繫第3國,確認相關程序確實進行中,基於人道救援,給予協助;滯留台灣期間,陳思明滯留桃園機場,沒有入境。

他強調,在今日的案例中,這3名中國公民沒有這樣的事先安排,所以必須按照一般國際慣例還有現有法令,將他們平安地送回原出發地。

田永德、韋亞妮、黃星星1月30日從馬來西亞搭機抵達台灣,原定搭乘1月31日下午班機前往北京,由於政治風險考慮,取消赴北京計畫。3人自述在中國遭受長年政治迫害,先是到了泰國;後又由於泰國與中國交好,感到不安全,於是轉往馬來西亞,今已被遣返回吉隆坡。

新聞來源

延伸閱讀

【加入關鍵評論網會員】每天精彩好文直送你的信箱,每週獨享編輯精選、時事精選、藝文週報等特製電子報。還可留言與作者、記者、編輯討論文章內容。立刻點擊免費加入會員!

責任編輯:楊佳臻
核稿編輯:楊士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