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眾議院議長裴洛西(Nancy Pelosi )來台的最後一站,訪問了位於新北市新店的景美人權文化園區(國家人權博物館)。各家媒體把焦點放在裴洛西於園區和吾爾開希、林榮基、李明哲等人權工作者,還有跟也曾是政治犯的監察院長陳菊會面。不過其實還有一位重要的人權工作者,他親自為裴洛西分享台灣戒嚴時期的人權歷史,那就是來自馬來西亞的台灣政治受難者陳欽生前輩。

無獨有偶的是,裴洛西8月2日晚間抵達台灣前,上一站就是旋風式訪問了馬來西亞數小時。

人權工作者「生哥」

人稱「生哥」的陳欽生,是1967年來台就讀蘆洲的僑生先修部,隔年考入成大化工系,沒想到1971年會因台南美國新聞處爆炸案而被調查局帶走。

起初調查局試圖羅織常到台南美國新聞處閱報的陳欽生為爆炸案主謀,儘管後來李敖和謝聰敏出來「頂罪」(至今爆炸案犯人是誰仍不得而知),但調查局卻又指控陳欽生是馬來亞共產黨派來台灣顛覆中華民國的匪諜,最終被判刑12年,1983年才得以重獲自由。

當年生哥被帶走時才22歲,如今73歲的生哥,可以說是還健在的台灣白色恐怖受難者中「最年輕的」,因此還能在景美人權文化園區擔任導覽員,以白色恐怖見證者的身分,向大眾訴說台灣的人權歷史。

同時,在馬來西亞接受英文教育的生哥,也可以說是還健在的政治受難者中英文能力最好的,因此舉凡任何重要的外賓來參訪人權文化園區,幾乎都是由生哥親自導覽。

此外,生哥在兩年前還出版了台灣政治受難者族群中少有的英文回憶錄‘Facing the Calamity’,也送了一本給裴洛西,也告訴她相當感謝當年國際特赦組織與美國的參眾議員有嘗試救援。如果沒有生哥親自為裴洛西導覽園區的話,那也許裴洛西就無法更深刻體會台灣白色恐怖的歷史了。

生哥告訴筆者,裴洛西對生哥的事蹟感到不可思議之餘,也問他是否還記得當年是哪位美國參眾議員嘗試援救?

根據外交部已解謎的檔案,當年給予國民黨當局壓力的美國政治人物,分別是美國社會主義黨的眾議員麥克・哈靈頓(Michael Harrington),以及共和黨參議員畢爾(J. Glenn Beall. Jr)。

西方的國際救援

時間回到1971年,生哥在這一年的3月3日被帶走,後來到了景美看守所、綠島監獄才知道在他被捕前的一年內,還有兩位兩名馬來西亞僑生同鄉也被帶走了,那就是就讀中興大學的陳水祥和蔡勝添。

同年10月25日,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由於馬來西亞投贊成票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入聯,更加劇了國民黨當局不放人的決心。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11天後,警總在11月5日發出判決書,陳欽生被判12年有期徒刑。

1974年5月31日,馬來西亞正式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並與中華民國結束領事關係,自1964年開始互設的領事館撤出了台北、吉隆坡,這意味著馬來西亞政府更難以去救援陳欽生、陳水祥和蔡勝添了。

根據生哥的兩本回憶錄《謊言世界 我的真相》、‘Facing the Calamity’,大哥為了營救他,聯繫了在總部在倫敦的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早年台灣官方稱之為「國際赦免組織」)。生哥是直到多年後回家鄉馬來西亞才知道,原來1972年開始救援的國際特赦不僅有寄信給他,還曾嘗試到綠島監獄探望他,但他都不知道他們來訪,也沒收到任何信件。

儘管按照當時中華民國的觀點與屬人主義的《國籍法》,祖先來自中國大陸廣東省的陳欽生,被視為是「中國人」,但實際上依然是持馬來西亞護照的在台外國公民。由於陳欽生案茲事體大,國際特赦組織不斷為救援生哥而奔走,因此找上了美國參眾議員的幫忙。

1975年4月5日蔣介石過世後,接任的蔣經國對部分政治犯給予特赦或減刑,但陳欽生並不在列。根據外交部解密的檔案,國際特赦組織美國代表Frank Recoro在1976年1月赴中華民國駐美大使館,並交上社會主義黨的眾議員麥克・哈靈頓的信函,要求解釋陳欽生案、是否獲得減刑?以及詢問有關台籍政治犯白雅燦被捕的理由。

國際特赦組織除了尋求哈靈頓的協助,也有聯繫了美國共和黨籍的參議員畢爾。根據國際特赦組織在1975年11月25日給畢爾的信件內容,該組織表示已向台北當局要求說明陳欽生的情況均不得要領,希望畢爾能提供協助。接著在隔年1月16日,畢爾去函中華民國駐美大使沈劍虹,要求解釋馬來西亞公民陳欽生被扣押在台灣服刑的事情。

中華民國駐美大使館給外交部的信函,傳達美方對陳欽生案的關注。

Photo Credit:外交部 / 國家檔案管理局

中華民國駐美大使館給外交部的信函,傳達美方對陳欽生案的關注。
國際特赦組織給共和黨參議員畢爾德信函

Photo Credit:外交部 / 國家檔案管理局

國際特赦組織給共和黨參議員畢爾德信函
美國共和黨參議員畢爾去函中華民國駐美大使沈劍虹,要求提供釋陳欽生案的說明。

Photo Credit:外交部 / 國家檔案管理局

美國共和黨參議員畢爾去函中華民國駐美大使沈劍虹,要求提供釋陳欽生案的說明。

經過中華民國駐美大使館、中華民國外交部、國安局、警總的多番公文往來後,警總在1976年1月28日給外交部的回函中,有關美方的要求「不予置復」,而有關陳欽生案的內容也勿流出去,「以免落入國際陰謀分歧份子手中遭受利用。」

儘管國際特赦組織、美國參眾議員與美國駐台使館都嘗試救援陳欽生,但由於國民黨當局堅決不理會,以及1979年1月1日「台美斷交」的影響下,相關救援也無疾而終了。

如果沒來台灣求學

當年生哥的夢想是去英國利物浦大學唸書,也被錄取了,但在朋友的盛情邀請下,就選擇到比較早開學的台灣留學,未來再到英國念碩士也行。本就接受英文教育的生哥,放棄了到西方國家發展的機會,選擇了「北漂」到台灣,從此改變了他的一生。

1983年出獄的生哥,由於馬來西亞的護照、身分證「被遺失」了,國民黨當局也不發給他中華民國身分證,也不讓他回馬來西亞,擔心他的事情在馬來西亞大肆曝光會讓國民黨成為「國際醜聞」,因此生哥被迫在台灣街頭流浪了3年,最終在第三年才拿到中華民國身份證。

直至1987年底,生哥才成功拿到中華民國護照,睽違20年終於回到馬來西亞家鄉怡保市。當時生哥一心是想要留在馬來西亞發展的,但家人勸說他既沒有大學文憑,也對馬來西亞發展現況不熟悉了,而且當時馬來西亞經濟狀況不好,便勸他說留在台灣或許會更好。

筆者早前採訪生哥的弟弟陳保生先生時,他說幸好二哥(生哥)還留在台灣,因為馬來西亞經濟狀況在80年代末欠佳,反觀同時期的台灣經濟正起飛。陳保生還說,如今生哥還能繼續在台灣說故事,是台灣不可或缺的「寶」。

生哥在許多演講、導覽活動都提到,他在2009年後才開始站出來說自己的故事,他不後悔留在台灣,因為他還能在這裡,讓更多台灣年輕人記住台灣發生過許多侵害人權的事蹟,以及許多人為自由、人權奮鬥的故事。

最後,生哥除了親自為裴洛西等國際外賓在人權園區導覽外,近年也協助國家人權博物館進行英語導覽員的培訓,希望讓這些過去發生在台灣的人權故事,能讓更多人知道。

daueh7yd0cp35882awabnf3zi041rr

Photo Credit:關鍵評論網/杜晉軒

促轉會在2019年7月7日舉行最後一波刑事有罪判決公告撤銷儀式,受邀致詞的陳欽生主張他本無罪,何來除罪。

延伸閱讀

【加入關鍵評論網會員】每天精彩好文直送你的信箱,每週獨享編輯精選、時事精選、藝文週報等特製電子報。還可留言與作者、記者、編輯討論文章內容。立刻點擊免費加入會員!

責任編輯:杜晉軒
核稿編輯:楊士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