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ttle Deep Blue / 小深藍

在台灣,時不時會爆出需要高度專業又開出驚人低薪的案例,日前又傳出有人在網路上徵求「通英日德語」的行政助理,卻只開出150元的時薪,被人笑說請猴子都嫌香蕉太少。

不論該篇貼文真偽,台灣的徵人訊息中出現「時薪150up,依法」這幾個字的機率,確實屢見不鮮。

《勞動基準法》之所以名為「基準」,正因為他是在規範基本的底線,勞健保、例休、最低薪資等等,都是政府規定每個勞工都得達成的「最低標要素」,但在很多徵才的內容上,卻把符合勞基法視為一種「福利」,好像公司合法,是老闆給的天大恩典,值得大書特書。

到頭來,這些慣老闆越來越囂張的原因,還是把這隻怪物養大的我們,看輕自己的價值,把低標當福利,不為自己追求權益,更不會為同樣勢單力薄的勞方發生,台灣便逐漸形成了這種上班不如賣雞的排扭曲職場環境。

本文經Little Deep Blue / 小深藍授權刊登,原文發表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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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丁肇九
核稿編輯:翁世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