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羅光廷的凝視 救護x攝影

當病痛突如其來,當絕望悄悄逼近,119救護車乘載著患者和家屬的希望。

「119」是每個人都知道的緊急專線,但是大家知道什麼時候撥打119才適當嗎?什麼情況下要立刻撥打119,什麼情況下打119卻又會變成濫用社會資源?我想以上這些問題是許多人心中存在已久的疑問,因為從小到大的國民教育中,從來不會有人為我們解答這些問題。

在開始介紹119撥打時機之前,我想先說一個跑救護到現在為止,最令人扼腕也最無能為力的小故事。

多年前的某一天下午,我跟隨分隊第一梯救護車出勤年輕女性腹痛案件,患者在一條隨手可攔計程車的大馬路旁,且距離醫院僅200公尺,沒多久後分隊第二梯救護車也出勤行為急症案件。

同時間轄區內又剛好發生目擊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OHCA)案件,它轄救護車雖立即趕來支援,但路程因此多了超過五分鐘,雖現場執行了壓胸、電擊、給藥、插管,恢復了脈搏,但最後年僅39歲的患者還是成了植物人出院,註定終身無法醒來,再次體會這個世界的美好。

一個心跳停止的患者,急救回來但無法清醒著出院,最關鍵的因素就是「急救介入時間」。眾所皆知,腦部缺氧四~六分鐘後腦細胞就會開始死亡,當時原本這件我們五分鐘內就可以到達,但因為腹痛患者濫用救護車,導致它轄救護車來支援,到場時已經是十分鐘後的事情了。

我常在想如果當時腹痛患者沒有濫用救護車,我們能及早到達急救,或許結果就不會是場悲劇了。我想「珍惜救護資源」並不只是一句口號,而是會真正影響到一條生命、一個家庭的決定,如果你願意珍惜救護資源,也許你就能間接的拯救一條生命。

什麼時候該叫119救護車呢?

目前台灣執行到院前緊急救護的救護車,皆由各縣市消防局負責派遣,當你撥打119,勤務指揮中心接到電話後,會依患者人數、病情狀況派遣適當數量的救護車及救護技術員到達現場,進行「現場急救」及「緊急運送」。

當你想要拿起電話,撥打119救護車之前,可以先想想下列三個問題。

一、患者是否有「昏痛喘,氣血冷,傷風水」9大危險症狀?

九大危險症狀是可能會快速惡化的病情,需要立即撥打119,像是:

  1. 昏:昏倒、意識比平常不清楚、短暫失去意識
  2. 痛:胸痛胸悶、身體其他部位劇烈疼痛
  3. 喘:呼吸喘、呼吸困難
  4. 氣:呼吸道堵塞,如吃東西噎到
  5. 血:持續性且止不住的出血
  6. 冷:突然間大量冒冷汗
  7. 傷:嚴重創傷,如高處墜落、嚴重車禍、嚴重燒燙傷
  8. 風:中風,如突然單側手腳無力、講話含糊不清楚
  9. 水:不論嚴不嚴重的溺水

二、需要救護技術員在現場急救嗎?

目前「緊急醫療救護法」所規定的救護技術員分為三個等級,分別是「EMT-1初級救護技術員」、「EMT-II中級救護技術員」、「EMT-P高級救護技術員」。多數地區為兩位中級救護技術員出勤,部分地區會常規或視情況搭配高級救護技術員出勤,極少數地區為初級救護技術員搭配中級救護技術員出勤。

救護技術員除了基本的內外科評估、建立輔助呼吸道、氧氣治療、包紮止血、骨折固定外,中級以上還可以執行靜脈注射,俗稱的「打點滴」及輔助給予支氣管擴張劑、硝化甘油等。高級更可以依預立醫療醫囑(註1)給予數種不同急救藥物、執行氣管內管插管、手動電擊等進階治療。

以雙北市來說,多數的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案件,都會派遣高級救護技術員到場協助,除了基本的高品質CPR、電擊去顫外,還可以施打腎上腺素、插入氣管內管、監測潮氣末二氧化碳濃度、使用自動心肺復甦機,甚至現場恢復脈搏後還可以立即施行12導程心電圖等急診室延伸的高階處置。

近年雙北市每年都有超過100位心肺功能停止患者,因著現場救護人員專業的急救,醫院的復甦後整合照顧,進而神經學功能恢復良好的康復出院。所以當你需要救護技術員在現場提供急救,也是需要撥打119的。

三、晚一個小時到醫院會變嚴重嗎?

如果只是單純發燒、輕度頭暈、頭痛、腹痛、小面積肢體擦傷,這些狀況並不會因為晚一個小時到醫院就會變得更嚴重,就算到醫院檢傷也會是3或4級(等待候診30~60分鐘病情不會因此惡化)。但像是心肌梗塞、中風,晚一個小時到達醫院就會變嚴重,就需要請119救護車來緊急運送。

因此,如果三個問題有任何一個是「肯定」,請立即撥打119求救。如果三個問題都是「否定」,則應該透過計程車、民間救護車、復康巴士等方式就醫。

可以看看「安妮怎麼了?」動畫以及互動網頁,更了解撥打119之前要想的三個問題。

選擇適當的醫院也是救護技術員的專業

除了適當使用119資源外,也請尊重救護技術員的專業,送往「就近適當的急救責任醫院」,不要指定跨區就醫。

我們很常遇到的狀況就是:「我的病歷在OO醫院,堅持要送往那家醫院。」但指定跨區送醫會產生最大的問題,就是救護車遠送相對的來回時間就拉長,會減少保障該區其他民眾生命安全的時間。而且急診室看重的並不是「病歷」,而是眼前的「病況」,醫師會先處理急性問題才會去思考慢性問題的治療。

如果遇上中風、心臟急症、重大創傷等,救護員也會選擇送往「就近且適當」的醫院。最近的醫院也許是地區醫院,無法執行進階處置,救護員就會多花一點點時間繞道到中/重度急救責任醫院或醫學中心,讓患者得到更進階的醫療照顧。

在台灣,119救護車是完全「免費」的(註2)。正因為免費,讓許多家境貧困的患者也能得到最適當、即時的急救處置。但也因為免費及相關教育不足,導致救護資源持續被無止盡的消耗,不僅造成消防員疲於奔命,更是一個非常嚴重的社會問題。根據我個人於新北市執勤救護案件的統計,救護車的使用比例大概分為以下:

  • 45%的案件是需要救護車送醫,但是並無立即生命危險的患者,例如全身多處大面積擦挫傷、單一肢體閉鎖性骨折等
  • 20%的案件是危急的患者,需要儘速到醫院接受進階治療,例如心跳停止、重大創傷、心肌梗塞、中風等
  • 20%的案件是空跑,例如誤報、謊報、到現場患者為輕症拒絕就醫等
  • 15%的案件是濫用救護車,例如肢體擦傷、發燒、鼻胃管、尿管脫落等

救護車居高不下的空跑及濫用比例,不僅讓消防人員疲於奔命,增加車禍風險,更可怕的是真正需要救護車的患者,會因此等救護車等很久,因為附近救護車可能都去處理非危急或非必要的案件了。

對於生命垂危者而言,「119」一通電話也許就能挽救性命,但撥了那一通119,救護車什麼時候才會來呢?

目前全台救護車平均反應時間皆可在6分鐘以內,但即便是在市區單位,也不會每一件救護都能快速到達現場,我們曾支援它轄OHCA案件,原本3分鐘的路程變成8分鐘,早已超過了搶救OHCA的4~6分鐘黃金時間。還遇過報案地點附近前六順位救護車已出勤,我們變成第七順位去支援之狀況。也有報案地點離轄區分隊僅5分鐘車程,但因附近救護車皆出勤,跨轄區支援到場花了18分鐘,如患者是不穩定之危急個案,10多分鐘可能就造成病情迅速惡化。

有一句話是這麼說的:「在對的時間,對的地點,遇到對的人,做了對的事情,就會有對的結果。」如果救護車因為被濫用,導致無法在第一時間到達急救,我想就不會有「對的結果」了。

下次如果有機會想要撥打119,可以先花個30秒快速想一想,真的需要119救護車嗎?如果真的需要那就趕快撥打吧!如果不是這麼需要,也懇請把資源留給真正需要的人,也許就默默的救了別人一命,保住一個家庭的完整呢。

註釋

  1. 預立醫療醫囑,各縣市消防局醫療指導醫師開放高級救護技術員所執行的急救處置項目,每個縣市皆為不同。
  2. 少數未送往急救責任醫院,或者到達醫院後並沒有掛號,可能會被收取費用。

本文經安妮怎麼了授權刊登,原文刊載於此

責任編輯:朱家儀
核稿編輯:翁世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