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2億元不當獻金」案,台北特偵組是整組全部出動,連主任郭文東也親自出馬,但是辦真的?還是辦假的?看法不一。
文:黃越宏
總統馬英九被名嘴周玉蔻爆料,不當收受頂新2億元疑案,特偵組於去年底(12/25)正式立案調查,這是該組自2007年4月成立以來,第三個國家元首「被查辦」的案子,由於前任總長黃世銘,非常無恥的充當政治打手,且非法監聽國會議長,令國人印象深刻,因此,特偵組雖然「立案」(查字案)展開調查,但是,各界最為關心的卻是:到底,特偵組是辦真的?還是辦假的?
特偵組立案調查,到底是「真的」朝向「貪瀆弊案」在辦?還是只有假動作,整個偵查動作,都只是朝向替馬英九「澄清」在辦?
「司法動作」與「政治動作」,最大的差異在於,司法動作的結論,一定要有白紙黑字、並向社會大眾說明,因此,這起「頂新集團與馬英九之間」的不當政治獻金案,在其「偵結書類」沒有正式出籠之前,外界最多只能多方觀察與揣測。
至於持不同兩極看法的人士,則是各有其依據與來源。
持「辦真的」看法之人士,主要來自對司法的「主觀」期許,基於愛護台灣的法治未來,誠心期盼司法能夠真的獨立辦案,不要再當政治走狗,不要再像黃世銘那麼無恥,一再充當政治打手。
持「辦假的」看法之人士,則是看多了台灣司法官員集體耍弄的「猴戲」,明明是用案子在「拍馬屁」,卻又裝得一副神聖無比的樣子,因此,根據多年來的多次實務經驗,認定這是一個「政治擦屁股」的假案,不會有結果的。
好奇未來偵辦的答案,不妨從這個案子的立案經過開始了解,或許,多少可以從中看出一些端倪。
這一屆的特偵組,是在去年九月五日成軍,同時,為了適應政治環境的要求(各方紛紛要求裁撤該單位),新任總長顏大和上任後,刻意將特偵組的成員降到只有八名,而且,這八名檢察官之中,還包含了一位主任郭文東,以及一位派駐台中的蔡宗熙,因此,實際在台北參與第一線辦案的檢察官,就只剩六位。
檢方菁英大幅動員 卻也未必就辦真的
據說,這次立案查辦「頂新2億元不當獻金」案,台北特偵組是整組全部出動,連主任郭文東也親自出馬,也就是說,目前這個案子是有七位被總長親自挑選的「頂尖級」檢察官,分頭同步進行查辦。
人多,是不是就辦真的?
答案是未必。
前總長黃世銘每次辦案,都是大票人馬一起出動,但,結果往往都是空包彈,毫無績效。
因此,就檢方辦案的「兵力部署」來看,所有的檢察官全部出動,並不能斷定是辦真的,還是辦假的;人數和真相並沒有必然的邏輯關係,有時,一個有力突破點,只要一個檢察官就可立大功。
反之,一大堆的官員拚命加班,吃便當,猛報加班費,案情都在原地打轉,什麼罪證也沒找到,只是浪費公帑和製作不起訴或寫簽呈,作成行政吃案的,也比比皆是。
不過,目前看來,並不像完全「辦假」的跡象是:特偵組展開「約談」的關係人,每天都有新面孔,除了周玉蔻、劉文雄、段宜康、魏應充、陳師孟等一堆檯面上的人物之外,幾乎是周玉蔻有「點到名」的人士,特偵組都會想方設法,請來制作筆錄。
這一點,顯示此次辦案的特偵組,確實是比黃世銘時代的檢察官,來得老練且熟悉法律。
查辦大案回應社會 老手辦案線索全查
刑事訴訟法規定,檢察官辦案「是否及格」的檢測標準,在於「偵查完備與否」。告訴或告發人所控訴的「犯罪疑點」,檢察官是否有做到「充分且完備」的偵查,也就是應該調查的事項,都有一一加以查訪,而不是靠檢察官自己冒充法官,玩弄自由心證,以主觀去認定犯罪成立與否。
因此,這一屆的特偵組在他們新開張的第一個案子上,就是針對「頂新不當獻金案」進行調查時,至少是有守住檢察官辦案的基本原則,確實是朝著「偵查完備與否」的方向在進行。
這種辦案方式的好處至少有三點:
一,根據周玉蔻具體點名提到的「疑點」一一進行查訪,就算有「內線」人士或「上級」長官,想要暗中護馬,也無從置喙,因為本案的查辦方式就是:有被點名的,通通加以請教,有關獻金疑雲的來龍去脈,通通掃射一遍,好好加以訪談,這麼一來,誰也沒有話說。
二,一旦全數訪談,任何人在過程中流露出有力證據,或是,提供可找到的案情破口,即可立即加以擴大偵辦。
三,萬一,案情無法突破,至少,可以向社會大眾交代,告發人提出的疑點,都有一一進行查辦,但因被傳喚的人士都不願說出更多內情,無法單憑周玉蔻一個人的片面之詞,起訴官員。
除了「偵查完備與否」的方向之外,國人最為關心的,當然還是馬英九會不會有事?
根據特偵組的辦案人員私下表示,這個問題並不是特偵組應該去特別關心的。
特偵組的辦案人員指出,他們真正應該關心的重點只有:法院組織法六十三條之一,所明列的「特定身分人士」,是不是構成犯罪?
亦即:「部長」以上貪瀆、全國性選舉舞弊、重大經濟犯罪並經總長指定。
如有,特偵組就要追查;若,確實是有犯罪嫌疑,但不屬於特偵組負責的特定身分對象,則會發交地檢署繼續追查。
因此,周玉蔻爆料的火力,雖是集中在馬英九身上,但,特偵組依法應該偵辦的對象,可不是只有馬英九,如有「其他部會」首長在偵辦過程中,被發現涉有貪瀆圖利罪嫌時,亦有可能成為馬的「替死鬼」,也就是會有第二個余文出現也不一定。
舉例而言,頂新集團擁有國內各種特許事業的執照與許可,甚至,發行TDR大量吸金,其過程中,雖然馬英九沒有介入,但如有官員非法核准,或是核准過程收受好處,也是有可能成為追查對象。
馬英九會不會有事,除了靠周玉蔻爆料以外,另外就是要靠「被點名」的人士,能夠提供具體證據,並找到突破點。
特偵組到底是辦真的?還是辦假的?在案子沒有完全偵查終結以前,一切都還言之過早。
全文轉載於《法治時報》155期
責任編輯:鄭少凡
核稿編輯:楊士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