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秉樞涉施暴民進黨立委高嘉瑜,新北地方法院一審時依偽造文書、妨害秘密、妨害自由的私行拘禁與強制、妨害名譽、妨害電腦使用、傷害、恐嚇等罪,定應執行刑2年10個月,其中只有傷害罪的8月徒刑不可易科罰金,兩人都不服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13)日判決上訴駁回,由於林秉樞日前已經被羈押在看守所約8個月才獲得交保,因此扣掉這段日期,繳交罰金後,僅需再服刑約2週。林透過律師表達歉意,而高嘉瑜則認為,這樣的判決遠遠無法彌補受害者的傷害。

案發經過為何?

林秉樞2021年9月17日凌晨與高嘉瑜視訊時,偷偷截取9張私密影像。同年11月10日,林指示秘書在臉書發文誣陷高嘉瑜介入他人婚姻,隔天林在板橋馥都飯店逼高嘉瑜脫衣服、下跪,並查看手機內容,動手毆打、拖行、拉高撞浴缸,又趁她冰敷臉部時,拿手機錄影,並逼寫自白書。

林秉樞2021年11月24日於母親靈堂,多次喝令高嘉瑜下跪、拉扯頭髮、扯掉帽子和口罩,高嘉瑜向會館人員取得口罩後,又搶走口罩丟進櫃檯中;他見事件被媒體揭露,打LINE電話恐嚇「妳真的要我死,是不是?我死,妳也會死,妳懂嗎?」「妳如果要我,把我塑造成一個渣男…阿妳猜會怎樣?」,再傳訊息恫嚇「不要互相毀滅」「不然我們會一起死」。

去年11月30日,林秉樞被媒體爆料,警方將他拘提到案,偵訊後以傷害、私行拘禁等罪嫌聲押禁見獲准;高嘉瑜並針對事後在其母靈堂上毆打她,又在看守所律見時情緒失控怒罵、稱她收了勞力士手表與400萬等事由,委由律師李永裕提告偽造文書、妨害祕密、私行拘禁、強制、妨害名譽、妨害電腦使用、傷害、恐嚇等8大罪行。林被羈押8個月才獲得交保。

一審判決共13罪判處計2年10月,其中傷害罪可扣之前羈押時間

林秉樞在案件審理過程時,僅坦承傷害,並且聲稱看高嘉瑜的手機訊息、截取私密照片都經過對方同意,逼下跪、寫紙條等都是他和高嘉瑜學電影在玩的,且他從未揚言散布私密照片,當時是在跟高嘉瑜求饒,想極力阻止周刊報導新聞。高嘉瑜出庭和林秉樞兩人對質,表示希望不要再有下一個受害者。

一審新北地方法院認定林秉樞行為觸犯多項罪名,包含妨害秘密罪判4月徒刑、妨害名譽罪6月徒刑、傷害罪8月徒刑、妨害電腦使用罪5月徒刑、強制罪6月徒刑、恐嚇罪4月徒刑及偽造文書罪有7罪,共13罪判處計2年10月徒刑,其中傷害罪不得易科罰金。高嘉瑜和林秉樞兩方都不服判決,案經上訴後,高等法院今天駁回上訴,維持原本判決。

而林秉樞之前被羈押在看守所將近8個月才獲得交保,被羈押的這些日期都可以扣抵刑期,也就是說,接下來林秉樞繳交約70萬的罰金,再服刑約兩週即可重獲自由。

林秉樞透過律師道歉,高嘉瑜認為判決無法彌補傷害

林秉樞律師陳頂新今天在地方法院受訪時則表示,林秉樞已知判決結果,他也對本件造成社會、司法資源耗費及高嘉瑜再次致誠摯歉意。關於是否會繼續提起上訴,陳頂新說,部分罪名因不得上訴已經確定,審判長宣判時很簡短的說被告及檢察官的上訴均駁回,但具體判決理由,目前還不曉得,等收到二審判決書後跟林秉樞討論研究會再決定。

高嘉瑜今天在立法院接受媒體聯訪,透露一審結果出來後,當時所以選擇上訴就是認為判刑太過輕。因為受害者並不只有她一人,她希望替所有受害者一起討公道,也希望不要有下個受害者。

對於二審結果維持原判,高嘉瑜坦言,這對受害者來說遠遠無法彌補過去受到的傷害,尤其她根本沒有感受到加害者的任何歉意與反省,且只要再被關幾天就沒事,「如何能夠讓加害者反省,不要再有下一個受害者,是我們最主要的原意。」至於傷害罪是否上訴,高嘉瑜表示會再跟律師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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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編輯:翁世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