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項公告一出,引發華語藝文圈嘩然,香港媒體諷刺,只有在淫審處,才會將村上春樹的作品,和香港成人雜誌《龍虎豹》並排在一起。
日本知名的暢銷作家村上春樹2017年發表了最新的長篇小說《刺殺騎士團長》,也於同年底出版了中文版,不過近日卻因為香港書展而被港府當局盯上,遭香港審查機構列為「不雅物品」,不但禁止18歲以下人士購買,在書店販售時還必須包上塑膠封套,並加上警語,引發討論。
《星島日報》報導,香港淫審處(淫褻物品審裁處)日前發出公告,指日本作家村上春樹新作《刺殺騎士團長》兩部曲,暫評為第2類物品(不雅物品),依規定不得向18歲以下人士發布,還須用封套把物品密封,並標示法定警告語「警告︰本物品內容可能令人反感;不可將本物品派發、傳閱、出售、出租、交給或出借予年齡未滿18歲的人士或將本物品向該等人士出示、播放或放映。」
因為被列為第2類物品,公共圖書館只供18歲或以上人士使用、借閱或預約;未滿18歲人士無法預約此書。而這項評級,也直接波及18日開始的香港書展。由於書展只可售賣一級書籍,香港樂文書局、榆林書店得悉評級後,立即將書籍下架,全部回收。而《刺殺騎士團長》出版商時報出版社,原本將這本書列為重點推介之一,卻被迫下架,攤位負責人拒絕接受訪問,只對此深感無奈。
審裁處評級分為3個類別,分別為第1類「既非淫褻亦非不雅」、第2類「不雅」(indecency)及第3類「淫褻」(obscenity)。
淫審處可在評定物品為第2類時,就該物品的發布限制令。任何出版人或印刷人違反規定,無論是否知道該物品為不雅物品,均屬犯罪,初犯最高可判罰款40萬港元及監禁一年,第二次或其後定罪,可判最高罰款80萬港元及監禁12個月。
淫審處完成暫評後,出版人可在5天之內要求覆核評級,若出版人沒有要求覆核,暫評結果仍有可能令出版人被票控和罰款,屬有刑事責任的決定。
《刺殺騎士團長》分上下兩冊,分別為「意念顯現篇」及「隱喻改變篇」。事實上,村上春樹的小說不乏性愛場面描寫,其中在《刺殺騎士團長》第一部中,故事講述主角與有夫之婦性交場面。
2小時審5部作品,香港審查員8倍速播放電影
這項公告一出,引發華語藝文圈嘩然。由於公告上還有香港成人雜誌《龍虎豹》第913期、《女拍女 Ms Photo》等,香港媒體《虛詞》就直指,「在甚麼情況下你會將村上春樹和《龍虎豹》聯想在一起?」諷刺淫審處的評比結果。
香港作家朗天也直言,《刺殺騎士團長》「絕對不是村上春樹寫得最『鹹濕』的作品」。相比之下,村上另一本作品《挪威的森林》中對性的描寫,更是小說的重點。朗天認為,淫審處今次的決定,涉及很多人為因素,「是人治」,只是偶然,但仍然荒謬。
朗天指出,淫審處有一個列表,列出評審電影或讀物限制的影像或文字,負責人員會數算這類影像或文字出現的次數。基於《刺殺騎士團長》中含有大量把玩性器官的描寫,淫審處以如此方法評審,自然會評為不雅。但朗天指出,當中有部分相關內容,其實可理解成藝術的必要,又或根本不是主要情節。
《明報》今(21)日的報導,更揭露香港淫審處不堪負荷的審查程序。有審裁委員稱,有委員曾於超過2小時評審3本雜誌及2套電影,沒法看畢整本書刊或電影去作判斷,另外過程多由裁判官主導,聚焦露點及性愛畫面等,曾以8倍速略過電影,到有性愛畫面才以正常速度播放,「評審過程中處於抽離情况下了解電影中對性愛的描述,很容易令人認為一出現性愛畫面就是不雅,而無法根據法例所講,考慮整個物品的脈絡去作評審」,因此會忽略其中的文學價值。
現任審裁委員也指出,審閱過程是由出版社預先送檢刊物,過程多由法官主導,包括引導需看哪些部分,裁判官亦早已標示要特別留意的地方,如清楚看到性器官就屬「淫褻」,有裸露了乳頭就屬「不雅」,裁判官認為只有文字,要靠審裁員自行想像畫面再作判斷,所以很多時會評為「不雅」,有關制度有很大的改善空間。
雅不雅?雙重標準從未說清
《虛詞》報導,根據《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淫褻」及「不雅」包括暴力、腐化及可厭這3個可以無限解讀的詞語,但卻沒有劃出明確標準和界線。曾有淫審處的審裁委員在採訪中表示:「法官會為委員提供指引,如色情書刊中,委員認為清楚看到性器官及性行為,可分為第3類(淫褻);若無法判斷是否有性行為,可分為第2類(不雅)。」
香港詩人宋子江接受《虛詞》訪問時也指出,「淫審處有沒有對所有作品一視同仁?村上春樹的其它小說也有色情描寫,是否都有列『不雅』?外國作者如納博科夫等,他們各種語言版本的作品都要列作『不雅』?」
香港作家崑南也批評,如今也許由於個別審查員的「一時心邪」,導致村上春樹的文學作品被禁,實在是無比荒謬。
裸男銅像也曾在香港遭禁
而這其實並不是香港淫審處首次鬧出國際爭議。1995年英國女雕塑家弗林克(Dame Elisabeth Frink)的裸男銅塑「新人」(New Man),放置在香港中環一幢新落成的大樓正門入口,然而影視處卻接獲投訴,要求把銅像送檢,由於「新人」比真人略大,有200公尺高,不方便把它整個搬到淫審處去,於是影視處「立此存照」,結果銅像被評為二級(不雅),要求物主把重要部位遮掩起來。物主要求淫審處覆核,但結果維持原有評級。
物主最後上訴到高等法院,最後裁定,卻是因為銅像不算《條例》意義下的「物品」,因「物品」理論上是可以發布多於兩件(次),但銅像可以展示,不能發布,最後判定淫審處不具審裁權,並撤消有關評級。
不過,這次村上春樹的作品被列為不雅,從另一個觀點來看可能是「反宣傳」,反而引人好奇是什麼樣的內容遭禁,對作者可能有利。
新聞來源:
- 村上春樹《刺殺騎士團長》被淫審處評二級不雅 與《龍虎豹》同級(星島日報)
- 香港淫審處又鬧笑話禁村上春樹小說《刺殺騎士團長》書展出售(法廣)
- 淫審處:村上春樹《刺殺騎士團長》暫評為不雅 與《龍虎豹》同級(香港01)
- 《刺殺騎士團長》遭淫審處刺殺,「不雅」書籍誰說了算?(虛詞)
- 指裁判官主導過程 聚焦裸露內容 淫審處審裁員:兩小時評5作品 難看整體(明報)
- 村上春樹新作裁二級不雅 公共圖書館閉架 成年方可向職員索閱(明報)
- 重審淫審條例(三)
核稿編輯:羊正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