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年前即將到來,許多民眾會趁機清理家中不需要的物品,整理環境,不僅有助於清潔家庭空間,也能將資源回收再利用。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提醒大家,在清理的過程中,民眾應該注意正確分類,依照各項回收規範將可回收的物品交給相關機構處理,避免不當丟棄對環境造成污染,並遵守地方政府的回收規定,否則將會被拒收。
垃圾回收物千萬別用「這1種袋子裝」!違者被拒收又開罰6000元
新北i環保在臉書專頁發文指出,為了減少垃圾混雜並提升回收效益,市民在使用塑膠袋盛裝資源回收物時,必須確保袋子是透明或半透明的材質。這樣可以方便清潔人員辨認回收物的內容,並迅速識別是否含有危險物品,從而確保回收安全並保護清潔人員的安全。
新北i環保也提醒市民,除了塑膠袋,還可以選擇其他容易辨識內容物的容器,如紙箱、紙袋或布袋來盛裝回收物,並鼓勵大家重複使用環保袋,減少一次性塑膠袋的使用。如果使用不透明塑膠袋,請不要將袋口綁緊,應保持敞開以便於檢查。
此外,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也表示,7大類資源回收物,包括廢乾淨塑膠袋、包裝用發泡塑膠(保麗龍)、廢玻璃容器、廢照明光源、廢乾電池、廢鉛蓄電池及易燃物。這些物品必須分開單獨回收,不能與其他回收物混合處理,並且如果使用塑膠袋來盛裝回收物,外觀必須是透明或半透明的,以便能夠清楚辨認袋內內容物。自2024年4月起,若未依規定正確回收,環保局將依照廢棄物清理法進行開罰,罰金為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新北i環保》
責任編輯/蔡惠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