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周日)的沙田反送中遊行後,大批防暴警員進入沙田新城市廣場,與示威者爆發流血衝突,波及大量在場內休閒消遣的市民,做法引起公眾嘩然。警方事後解釋,當晚驅散示威者期間,有人從高處擲物,令在場警察、記者、市民受嚴重生命威脅,故警員須入商場作出「拘捕行動」。
眾新聞整理事發經過的新聞材料,並綜合多名在場人士說法,發現當晚9時半,大批軍裝警員在街頭驅散示威者往新城市廣場港鐵站方向,部分警員剛登上屋苑平台花園搜索擲物者之際,數以百計的便衣警員已經在新城市廣場靠近沙田站閘口位置佈防,阻礙市民乘搭港鐵離開。到場調停的退休牧師袁天佑引述現場警員曾說,因為示威者已「逗留得太耐」,故不能離開,惟他未見警方有作出拘捕行動,此前廣場內沒有衝突或擲物事故。目擊者均憶述,多批軍裝警員及後進入商場,不久以「掃場式」追趕及攻擊,示威者反抗雙方搏鬥。目擊者質疑警方當晚行動,並非其所說向指定目標人物作「拘捕行動」。
警方:9時街頭驅散 入商場拉人以制止高處擲物
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及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在7.14沙田衝突翌日先後解畫,指警方進入新城市廣場是執行「拘捕行動」。
15日凌晨,盧偉聰到大埔那打素醫院探望受傷警員後,被記者問到新城市廣場沒有報警,為何有警員進入商場搜捕,盧回應指:
如果我哋發覺一啲違法行為,而干犯違法行為嘅人走咗入商場,咁我哋係咪有責任繼續跟埋入去,作出拘捕行動呢?
同日稍後時間,謝振中接受港台《自由風自由 Phone》訪問,主持指新城市廣場內有很多食飯、睇戲、購物、行街的市民,亦是個非常空曠的地方,為何警方決定進入商場?戰術目的是驅散人群、捉人,抑或是其他?謝振中解釋警方當晚由驅散至拘捕的流程:
當日遊行尾聲時,有遊行人士偏離遊行路線,堵塞沙田其中一條主要幹道,警方有一段時間容許他們作出訴求。晚上7時許,警方發現在一個很快、很急速、很有系統的情況下,許多不同的物資運送到堵路人群的中間,包括頭盔、保鮮紙、口罩,也有很多鐵枝和磚頭,大幅提升整體公共安全風險。7時45至50分左右,警方開始作出呼籲,指現場屬非法集結,請在場人士盡快離開,但情況持續「大半個鐘頭後」仍沒有改善。約8時半,警方警告將會進行驅散行動,並有機會拘捕反抗者。
謝振中表示,大約9時,部分人已離開,但警方認為情況未有大改善,某些防線有示威者戴上頭盔、手持盾牌,部分人拿起磚塊,「我哋決定喺嗰刻開始一個驅散行動。」他提到,警方通常都會在多於一面推進,希望不是「打散」人群,而是令人群向同一個方向散去,當日警方則希望示威者向沙田鐵路站方向離開。警方一直發出警告,很多人已陸續撤離,但最後的一批示威者,在警方推進、驅散時,仍在某些位置集結。他形容,當時「已經成地都係磚」,「(警方)推進期間,佢哋(示威者)不時將磚頭擲向我哋同事。」
謝振中指出,有人將大量雨傘、磚塊擲向街上的人,包括警察、記者及市民,有關行為「嚴重傷害他人身體」,亦屬罪行,警方需要即時制止,故進入商場作出拘捕:
驅散過程去到嗰個階段,我哋認為,無論高處掟磚、遮、雜物落嚟嘅情況,去到一個地步,係會對其他人,包括警察、記者、其他市民會有一個比較嚴重嘅生命威脅。所以嗰刻,我哋決定要經過附近某啲商場,無論樓梯或者自動電梯,上去平台,首先暫停咗佢哋呢個咁危險嘅行動先,同時喺可行情況下,我哋會作出拘捕,個原因係嗰刻(示威者)做緊啲傷害他人嘅行為。開始拘捕嗰刻,佢哋唔會企喺度㗎嘛,今時今日呢啲暴力示威者,一定會逃走或者反抗嘅行為,所以喺咁嘅情況,警員進入附近一啲商場去進行拘捕行動。
now新聞台facebook直播片段可見,晚上9時左右,警方進一步推進,在源禾路及鄉事會路交界與示威者對峙,多名民主派議員在警民之間嘗試調停,警方曾舉紅旗示警,而在場示威者陸續走入好運中心。
9時30分前,好運中心、沙田中心上層公眾通道及平台花園位置已有為數不少的人群聚集,有人向路面投擲物件。到9時30分,仍有示威者相繼進入好運中心,一批警員追隨其後,商場內有人嗌咪呼籲警員冷靜,不要追趕、嚇怕遊行人士,讓遊行人士離開;同一時間,在源禾路上,亦有人與前線警員爭論,一名白衫警員表示:「我畀時間你、我畀時間你。我企喺度,我唔郁、我唔郁。我畀夠時間你。」情況與謝振中所述大致吻合。
眾新聞記者當晚9時在源禾路及鄉事會路一帶採訪,目睹警方在街頭清場,示威者其中一個疏散方向是經好運中心商場入口,走上好運中心及相連的沙田中心的商場平台,當警方到達好運中心及沙田中心之間的橫壆街時,兩邊的商場平台開始有人向街頭擲物,及後有警員登上好運中心的商場平台,當時大約是9時25分至27分。
好運中心及沙田中心的商場平台,再上一層是屋苑的平台花園。沙田中心的商場平台及平台花園均連接公眾通道,可到達新城市廣場。記者9時31分拍攝得一批警員登上沙田中心的屋苑平台花園,嘗試驅趕圍觀的市民,反被住戶質疑警方擅闖私人屋苑,要求警方離開,當時警員解釋指有人從高處擲物。片段可見,平台花園有不少市民身上無任何行李,穿著拖鞋,料是沙田中心的住戶或附近街坊。該批警員是記者現場所見第一批進入屋苑平台的警員,他們搜索一輪,並未有拘捕任何人,及後走到相連的沙田廣場屋苑平台,往新城市廣場方向而去。
這邊廂,軍裝警員剛登上沙田中心屋苑平台搜尋擲物者,同一時間,有一批便衣警員已經在新城市廣場佈防,阻止市民乘搭港鐵離開沙田。《蘋果日報》當晚facebook發帖,指9時30分有「一批便衣警員在沙田火車站往新城市廣場的出口外一字排開」。
便衣警9時半前港鐵閘機前欄路 牧師引述警方:佢哋(示威者)喺度等得太耐
循道衞理聯合教會退休牧師袁天佑當日有份參與沙田反送中遊行,下午6時許已行畢全程,但在鄉事會路見到示威者與警察對峙,因為擔心現場人士,他決定逗留多一段時間,至晚上7時、警方不反對通知書批准的遊行時限,他走向港鐵站了解,見到那裡並沒有警察,便回去大隊勸喻示威者離開。他記得,當時新城市廣場的店舖仍開門營業,到8時至9時左右,商場內的人很多,有人準備乘搭港鐵、巴士離開,有人在商場內逗留,「食吓嘢、涼吓冷氣,係好自然嘅事」。
袁天佑在新城市廣場內至通往沙田大會堂的百步梯一帶視察過後,打算在商場吃過晚飯再回家,惟餐廳職員表示不再收客,他感到奇怪,但沒有考究原因,便打算乘坐港鐵回家。大約9時許,他行往沙田港鐵站,卻見一批戴頭盔、持警棍但非全副武裝的警員守在閘機前,那是他在商場內見到的第一批警員。
袁天佑憶述,當時警、民雙方都按兵不動,沒有實質行動。「其實我知啲人想走,但可能警察唔畀佢哋走,封住、欄住喺度,我走前去問警察點解唔畀佢哋走呢,我得到嘅回覆係佢哋喺度等得太耐。」袁天佑指,未有留意到該批警員何時、如何進入商場,他只感到奇怪及生氣,認為警方封去路是全無道理,「我(在示威現場)收到嘅訊息,係畀佢哋(示威者)走嘅。」他上前跟警員理論,成功說服他們讓市民入閘離開,「但(市民)走走吓,又有另一批警員上嚟(欄路),咁我覺得個混亂就唔係啲人,係你警察上嚟產生混亂,我覺得係無謂嘅。」
有網民拍攝得數以百計的便衣警員,當晚從沙田站公共交通交匯處方向,浩浩蕩蕩進入商場的情況。當時不少市民正準備入閘,部分警員用警棍指向正拍卡入閘的市民,但沒有阻止他們入閘,閘內大批乘客一度鼓譟,有人大叫:「走緊㗎喇。」片中可見,有市民突然被警員包圍、制伏,原因不明。不消3分鐘,閘機對出一帶已被清空,便衣警員列成橫陣,與連城廣場及新城市廣場的市民對峙,市民反覆大叫:「開路!開路!」附近的商店已全數落閘。當時袁天佑來到警員及市民之間,與警方周旋。《蘋果日報》直播亦拍攝得袁天佑與警方交涉的部分情況,當時約是晚上9時半。
袁天佑直言,警察未進入商場前,場內頗為平靜,他僅見到一、兩幕「騷動」,「係佢哋(示威者)搵到一兩個便衣(警員),但冇嘢,(便衣警員)走咗咪冇嘢囉。我覺得市民有權利(逗留在商場),如果佢哋遊行完肯走,應該畀佢哋走。同埋個商場係開放㗎嘛,商場內老老幼幼都有,喺個商場度(見到大批警察)好驚、好驚,唔知去邊度好、避佢哋咁。」
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當日下午在沙燕橋位置觀察,及後移師至新城市廣場,他晚上9時半到達新城市廣場。他到場時已見到多名俗稱「O記」的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以及雜項調查組的便衣警員,守在港鐵閘機前,並封實左右兩邊通道,市民既不能入閘,亦不能經往排頭村及巴士、小巴站的出口離開。羅沃啟憶述:「(警員)喺度守住,又冇話拘捕唔拘捕,總之喺度(與現場市民)對峙。」
羅沃啟指,當時有市民想離開但沒法離開,有人恐慌得躲入7-11便利店,而7-11一度落閘保護他們。便衣警員與人群對峙,兩方之間「空無一人」,他嘗試打破局面,與警方周旋,經過7至8分鐘,警方防線才打開了一線通道,讓市民經沙田站西南方的A4出口離開。羅沃啟指,該出口通往後方的山村,市民仍不能入閘搭港鐵。「其實個(警方防線)不斷變……鬆咗之後,其實都唔係鬆得晒,佢哋稀稀疏疏咁企喺度,都唔係個個過得到。佢偶然封吓、偶然畀你過,唔係一個consistent嘅情況。」
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稱,警方進入新城市廣場的目的,是拘捕擲物者。不過,綜合現場資料及目擊者說法,在示威者高空擲物之際,甚至略早的時間,警員已經進入新城市廣場佈防。
人權監察:多批警員「掃場式」 趕人
袁天佑及羅沃啟繼續留在商場,嘗試說服警方讓路予市民離開,惟他們卻見到愈來愈多警員進入商場。羅沃啟指,他在閘機位置,不確定警員從哪個通道進入商場,僅見至少有6、7批軍裝警員在9時半後陸續從沙田大會堂方向走到中庭位置,每批警員約有10餘人。
警方聲稱警員入商場是進行「拘捕行動」,不過,以袁天佑與羅沃啟在場觀察,均不認為一批批警員有任何「拘捕」對象,羅更形容警方的行動是「不加區別咁去趕人」、「唔似係有對象咁去揀人」,似乎是臨場激化衝突,再找拘捕對象。
「如果有個別拘捕對象,就唔需要用呢啲『掃場式』,呢邊嚟、嗰邊去咁樣(趕人)。如果拘捕個別人士,警員應該係好清楚,譬如跟住佢、睇住佢入嚟,冇理由入到嚟先周圍去搵,又唔知邊個係,然後推人埋牆,有衝突、話人襲擊你,咁先去拉人。我就睇唔到(警方)不加區別嘅、嘗試『挑骨頭』形式,甚至係挑釁咁嘅安排,係會去拉一啲已知有犯罪行為嘅人。」
羅沃啟指,即使商場內的人士有部分曾參與遊行示威,但他們何時離開示威行列、有否犯事,相信警方無從識別,「你唔可以話著黑衫就要打、臨趕,呢啲完全唔合理。呢啲行動解釋為『拘捕』,我覺得好牽強。(警方)基本上係kettling、圍捕,圍住啲人,希望激起啲事,然後去拉人嗰種做法。」
袁天佑在場留至晚11時左右、警方撤退後才離開沙田,整晚看著一批又一批警員進入商場,他亦不認為警察是有目標地進入拉人,「好似漫無目的咁樣,又大聲又呼喝,完全睇唔到個目標,而係引起躁動。(盧偉聰)個解釋係完全唔合道理,第一,點解有一批警察一開始就喺個閘口度吖?你唔係有行動,只係欄住唔畀人走。跟住,我覺得佢哋都唔係好協調到,一邊畀佢哋走,另一邊又包抄緊佢哋,兩邊(警員)都未必協調到啦。你肯畀人走,係咩意思呢?實際上個部署係冇行動㗎喎,只係圍住閘口、唔畀入閘,喺度僵持住,我問點解唔畀佢哋走,佢唯一嘅答案係『逗留得太耐』,但『逗留得太耐』唔係一個理由嚟㗎喎。」
袁天佑見到各批警員在商場不同樓層走來走去,似乎是驅趕在場人士,「有時走上、有上走落,好混亂,我都唔知佢哋做乜嘢。我諗大部分人見到,都係一個圍堵嘅方式,而唔係盧偉聰所講,有人犯事,你入嚟捉佢。個部署完成全兩回事。我個觀察就係咁。」
區議員目擊警察見人就打 無差別攻擊群眾
沙田區議員衞慶祥晚上9時半至10時之間到達新城市廣場,見到有「O記」守在閘機前,及後再有全副武裝的警員衝入商場中庭位置,「衝入嚟,追住啲人嚟打。我當時見到嘅打法,係好似見人就打咁,所以個場面係『七國咁亂』,啲人驚慌,四圍走。你走,可能就成為佢追打嘅對象;你唔走,都冇可能,(警察)好洪水咁衝過嚟,你企喺度,根本會畀洪水沖走。其實畀人打到,都未必係示威人士,可能係任何人都有。」
衞慶祥形容,警員追趕對象不分男女老少,「你唔係追一個人喎,係入到嚟見人都打喎。我唔信你有咁多個目標人物喺度。同埋呢班目標人物係咪你之後無辦法去拘捕呢?我都係有好多個質疑。」
另一區議員黎梓恩當晚在街頭示威的前線,隨著人群被疏散,他亦走上沙田中心的平台花園視察情況,見到有軍裝、持長盾及長槍警員在平台搜索,令街坊不安及鼓譟,他遂向警員了解,「個新界北機動部隊總督察,佢話收到有call,有人喺高處掟嘢落去,所以上嚟搜查。但班街坊同我講,其實已經唔係第一隊上嚟搜查,至少係第三隊。我問佢,你哋搜咗幾次,搜唔搜到嘢?你哋幾時離開呀?佢就話,我哋搜完冇嘢,就會走㗎喇,但再收到call,將會再上嚟。」
黎梓恩在沙田中心逗留了一段時間,安撫在場街坊,並協助被搜袋的市民,及後聽到有街坊說新城市廣場「廝殺緊」才趕過去。「我去到已經見到一地血,一地都係血。上面嘅樓層,每一層都有啲警察喺度追逐,同啲市民追逐。」
「我睇唔到佢有咩特別嘅人要拘捕,因為(商場)入面有其他市民,仲有店舖如常營業緊。我亦都睇唔到點解要入去拘捕咩人,除非佢話原本喺地面入去嗰啲人係犯,但嗰啲市民其實都冇咩特別記認,最多都係黑衫、口罩。如果你話著黑衫、戴口罩就係犯,咁好唔合理。」黎梓恩表示,見到商場各層都有警員「追逐」、「趕人」,追趕目標眾多,「有啲好明顯係食客。」
黎梓恩對此情況大感不解,遂向其他較早時間到場的議員查詢,得悉來龍去脈後非常生氣。「警方一開始話可以疏散去沙田站,原來有啲人一到,一大班警察拎定警棍企喺個閘口、封鎖咗,等啲人嚟……如果咁,點解佢當初同我哋一班議員講,(示威者)可以疏散去火車站呢?刻意引導我哋帶啲人過去,然後『困獸鬥』。」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被問到警方進入新城市廣場是為了驅散人群抑或捉人,他回答說是進行「拘捕行動」,與警務處處長盧偉聰的說法一致。不過,眾新聞接觸到的目擊者,均不認為警方有明顯的搜尋對象,而是「掃場式」、無差別地追趕、攻擊在場市民,不認同警方當時是執行「拘捕行動」。
衞慶祥表示,新城市廣場是沙田的地標,出入人流繁多,不僅區內街坊,亦有其他區的市民、旅客。他質疑,不管拘捕行動是否正當,警方按常理要考慮現場環境,「警方係咪應該有評估過會造成咩後果,點可能咁輕易採取行動?」他續指,如果警方不即時採取行動,會令到現場人士有危險,或者證據被破壞,日後沒法將相關人士繩之以法,警方便有必要即時採取行動,惟他不認為7.14在新城市廣場內的衝突符合上述情況,他批評警方做法是妄顧人命。「呢個係香港歷史上第一次,喺個商場入面,警方採取咗武力行動。如果呢樣嘢警方覺得合理 、合法,我好擔心將來其他商場都會變成一個唔安全嘅地方。」